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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需在运行中不断完善

2019-06-03 06:36:00 第一财经日报 

  科创板渐行渐近。根据安排,上交所将于两日后的6月5日召开第一次科创板上市委审议会议,审议3家企业发行上市申请,紧接着11日将召开第二次审议会议。不过在蓄势待发之际,一些制度漏洞也开始被发现。

  上交所曾于4月16日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要求保荐机构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发行人IPO战略配售,并对获配股份设定限售期。具体可以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至5%的股票,锁定24个月。

  这项监管层在科创板上设计的“跟投制度”,初衷是打破保荐机构与上市企业的利益绑定,建立投行与投资者的利益一致性。不过最新调研发现,跟投制度目前来看对券商约束力不大,券商只要提高承销费率,就能将跟投成本转嫁给企业,以及规避跟投可能带来的潜在亏损。

  理论上而言,保荐机构需要拿出真金白银来投资。如此,投行会更加认真筛选企业,严格把握上市质量;同时,为了降低跟投成本及未来股价下跌带来的风险,投行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抬高IPO定价的意愿。但实际上,目前的跟投制度可能会成为“推动”发行价大幅提升的因素。

  因此,优化跟投制度的声音也不断出现,包括应该让投行直接跟投,谁的项目谁分享收益、承担风险;干预承销费率或者按承销费用规定跟投比例等。

  事实上,跟投制度只是优化中介机构作用的一种辅助机制,对于科创板而言,发挥好服务科创企业融资的作用,才是最终目的。

  然而,对于中国资本市场而言,科创板是新事物,上市要求及运作模式与此前的沪深主板市场大为不同。所以说,科创板的设立颇有“摸着石头过河”的感觉,偏偏让科创板发挥作用又十分迫切。

  这是因为,当前中国经济进入转型升级关键期,而沪深两市传统的盈利估值模式和上市要求,将诸多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需求拒之门外,不利于新兴产业中具备发展潜力的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从国外经验来看,在经济升级过程中,资本市场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美国新一代的领袖级公司就有不少出自纳斯达克,如思科、英特尔、甲骨文等。

  也就是说,科创板对于中国而言是新事物,但在国际上并非如此,且科创板还有着为整个资本市场改革明确方向、打好前站的使命。因此,从制度建设来看,主要应在准入门槛、市场主体责任、交易制度、退市制度等多方面进行升级和优化,尽可能与国际市场接轨。如果相关举措运行良好,即可推广到其他板块,从而完善资本市场制度,促进经济效率提升。

  这样的背景下,围绕科创板的系列制度建设不可谓不快。从今年1月底监管层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实行办法》后,2月23日顶层制度设计基本完成,3月22日开始接受材料申报,6月份即召开上市委审议会议。

  短短数月之间,一系列相关制度接连发布,疏漏在所难免。相比之下更为重要的是,发现漏洞之后要及时补上,以免出现与制度设计初衷相违背的结果。

  应该说,不论是目前所处的前期准备阶段,还是在已有企业挂牌上市之后,科创板制度建设都处于进行时。而且,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遇到与现实相违背之处,应及时更正。

  

(责任编辑:李佳佳 HN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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