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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鼓励员工生育不能搞过了头

2019-04-04 03:30:31 证券时报 

晏扬

总部位于江苏宜兴的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日前发文,鼓励员工生育,多生孩子多得奖励。同时,孩子多的员工在晋升职位时将被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机会优先、岗位优先。

新闻一出,立即赢得网友普遍称赞。这不难理解,因为,眼下有不少企业为节约成本,千方百计克扣员工应享的生育福利,又是限制结婚又是限制生育,又是减少婚假又是压缩产假,且不要说“岗位优先”了,很多员工就是因为生孩子而丢掉了工作。相比之下,远东控股集团发文鼓励员工生育,堪称企业界的一股“清流”,作为一家民企,能够把“老龄化”“人口红利”“失独家庭”等社会问题放在心上,并愿意为化解社会问题贡献一份力量,实属难能可贵,网友们所称赞的,正是其中所体现出来的社会责任感。

不过,对于远东控股集团的激励方案,我却心生两点疑问。

其一,合法性问题。激励方案明确:“生育多胞胎或多胎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20天;每多生育一胎,増加男方5天的陪产假……”抠抠字眼,什么叫“多胎”?按一般理解,一胎、两胎不叫多胎,三胎及以上才叫多胎。那就是说,该企业鼓励的不只是员工生育两孩,而是鼓励员工生育多胎、多孩。另外,“每多生育一胎”的表述,逻辑上也暗含着这个意思,甚至有“生的越多越好”的意思。

纵观激励方案,全文都没有提及员工生育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而众所周知,目前国家只是全面放开了二孩政策,但仍然实行计划生育,除一些特殊情况外,生育多胎是不被允许的,超生超育仍要受到处罚。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员工生育多胎本来是违法的,要受罚的,企业却反倒要大加奖励,这样的企业规章合法吗?有效吗?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哪怕初衷再美好,甚至征求过全体员工的意见,企业规章也不能逾越法律规定,这应该是一个常识。

其二,公平性问题。企业给生育员工多放几天假没问题,多给一些经济补贴也没问题,但是,孩子多的员工在晋升职位时机会优先、岗位优先,可能就有点问题。对任何企业来说,机会、职位就那么多,一部分人受到优待,就意味着另一部分人受到歧视——站在孩子多的员工的立场上看,这真是一个欢欣鼓舞的好政策,可那些生育一胎或者没有孩子的员工会怎么想?同样付出努力,同样取得业绩,凭什么他们要受到不公平对待?少生孩子或没生孩子,毕竟既不违法更不会损害企业利益呀!

员工晋升职位,还是应该看能力,看业绩,看贡献。实际上,孩子多的员工优先晋升,与一些企业搞的员工不结婚、不生孩子就优先晋升,看上去反其道而行,本质上却是一样的,都涉嫌构成歧视,对一部分员工不公平,甚至损害了一部分员工的权益。这样的奖励措施,其合理性令人怀疑,在赢得一部分员工好感的同时,恐怕也会引起另一部分员工的反感。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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