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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沙盒监管” 助力科创板发展

2019-01-24 01:08:00 证券时报 

  戴丹苗

  科创板的推出对我国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提出了新的需求和挑战。目前各种传统的金融监管工具,如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覆盖率、杠杆率等指标依赖于金融机构的报表或数据,存在的目的是控制风险。对多维度、宽领域和高新技术集中的创新型企业而言,这些传统监管模式往往存在及时性不够、有效性匮乏等问题,很难实现创新和监管之间的平衡。根据科创板的定位,科创板企业所属行业为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由于这类科技创新型产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和波动性,通常也伴随着较高的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其潜在的金融风险不容忽视。“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这一模式作为测试与了解创新、评估风险、决定其是否大面积推广、并判定现有监管规则是否需要调整的技术性工具,为科创板企业的监管提供了思路。

  “监管沙盒”这一概念由英国政府于2015年3月首次提出,按照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的定义,“监管沙盒”是一个安全空间。在这一空间中,监管规定有所放宽,在保护消费者或投资者权益、严防风险外溢的前提下,尽可能创造一个鼓励创新的规则环境。金融科技企业可以在其中测试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无需担心在遇到问题时立刻受到监管规则约束。从运行模式来看,监管沙盒是指将监管主体和发行人装进一个沙盒,同时在线、同频共振。从沙盒监管的参与主体来看,包括监管机构、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发行人、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监管沙盒通过监管和创新“协调共振”这一模式,升级了监管理念,改造了监管手段。

  从各参与主体的角色定位来看,第一,监管层的主要目标是促进有效竞争,确保资本市场正常运作,在现有的金融基础设施条件下,通过鼓励金融从业者进行有效创新从而提高整个金融体系的效率。监管者通过沙盒接口接入创新链,利用相关技术支持提供监管指导,及时获取数据和信息反馈,对企业进行可行性的评估和风险防范。第二,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可以对具有科创板上市意愿,且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进行统一收集、分类、统计以及信息共享。在可预期的未来,为了鼓励科创领域优质企业发行上市,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可以适当放宽行政监督的要求,企业只需符合监管沙盒的相关规定,不必完全遵守现实的监管规则。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核模式基础上,谨慎使用否决权,并通过多种措施保障信息的公开透明。第三,在发行人的选择上,应兼顾创新与风险防范,注重控制创新企业所带来的风险,防范风险交叉和风险传染。在引入测试主体时,坚持“宽进严出”这一原则,对具体业务规范不做过多限制,但对其测试过程和结果进行严格的综合评估,避免引发系统性风险。第四,就科创板投资者而言,由于沙盒监管中的企业大部分还未经过市场的考验,在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上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相应的市场服务、社会责任等方面还存在空白,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相对较高。因此,在制度设计过程中,一方面,需选择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投资者;另一方面,需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收益权、依法求偿权、财产安全权、隐私权等,构建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第五,中介机构是沙盒监管制度设计中为监管主体、发行人、投资者提供信息咨询、信息匹配和信息回馈等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第三方当事人,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非金融机构,承担着确定测试主体、着手立项、匹配安全测试等功能。在监管沙盒这一模式中,涉及信息收集、业绩评估、法律确认、信息反馈等多方面复杂的工作,对专业性有较高的要求,中介机构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促使监管沙盒的全套运行模式更顺利地完成。

  简而言之,作为一个金融创新监管的试验场所,监管沙盒通过构建一个短周期、小规模的测试环境,形成一套金融创新产品的测试与激励机制,这既有助于缓冲监管对创新的制约作用,又有助于防范高新技术产业所带来的金融风险,从而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提高金融系统的运行效率。

  (作者系国信证券(002736,股吧)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

(责任编辑:唐明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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