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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周以来,可能由“毒黄瓜”等受污染蔬菜引起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在欧洲来势汹汹。世界卫生组织称这次疫情“非常巨大、非常严重”。 截至当地时间5月30日,德国报告确诊或疑似患者1400多人,其中14人死亡。除德国外,瑞典、丹麦、英国、荷兰和法国等欧洲国家均发现相关病例。
    欧洲出现毒黄瓜事件似乎让我们的皮革牛奶、瘦肉精猪肉、毒水果有了半斤八两的比较,然而这正是最令人担心的。从2006年的美国毒菠菜、2008年爱尔兰二恶英猪肉、2008年的日本毒大米,全球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层出不穷,没有一个地方和国家能幸免,只要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造成灾难。因此,与其看笑话,还不如看看德国和欧盟是如何介入和应对这次毒黄瓜事件的,从中可以学到很多有益的教训。[微博互动]

食品安全问题非我国独有

 毒黄瓜给欧洲蔬菜业带来毁灭性打击
    毒黄瓜风波已在德国导致14人死亡,超过300人病情严重,在英国、瑞典、丹麦和荷兰也分别发现了与德国类似的病例。伴随疫情恐慌,欧洲多国纷纷颁布食品进口禁令,欧洲媒体称“欧洲人已走进食品威胁圈”。事件的两个主角,西班牙作为欧洲蔬菜出口最大的国家之一,一周内损失达两亿欧元,果蔬产业面临毁灭性打击,德国农民看着蔬菜慢慢腐烂,受到波及的荷兰、意大利等国,农业损失难以估计。最令西班牙农户担心的是,因毒黄瓜造成的信任危机,桃子、油桃、西瓜和蜜瓜的出口订单也受到影响。[详细]

 发达国家也为食品安全烦恼
    来自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数据显示,近来美国每年约有5000人死于由食品引发的疾病。而事实上,所谓的“发达国家”从来就不乏食品安全事故,虽然在那些国家的新闻里,类似三氯氰胺奶粉或用荧光粉漂白蘑菇的故事并不多见。
    百年前臭名昭著的制肉业黑幕  其实在FDA成立之前,美国的食品生产违法行为不仅普遍,而且令人毛骨悚然,制肉业黑幕便是其中一例。1906年,作家厄普顿·辛克莱(Upton Sinclair)根据其在芝加哥一家肉食加工厂的生活体验写成了纪实小说《丛林》(The Jungle)。根据此书描述,美国肉联厂的绞肉机几乎与垃圾桶无异——除了产品名称所示的那种动物,曾经进入绞肉机,继而被制成各种“香肠”、“火腿”和“罐头”的东西还包括洗手的水、染料、死老鼠甚至操作机器时没有站稳的工人。
    1955年日本砒霜奶粉事件  日本虽然早在1947年就制定了《食品卫生法》,但最终还是没能避免1955年的奶粉中毒事件。当年6月,日本西部地区的一些婴儿出现腹泻、呕吐、腹部肿胀、皮肤变黑等症状。冈山大学医院在接诊过程中发现,所有患儿此前均曾食用森永乳业公司的“MF”奶粉,而这种奶粉全部产自该公司设在德岛的工厂。经检验,森永乳业公司的“MF”奶粉中含有砷,即“砒霜”。厚生省随即要求所有商店停止出售“MF”奶粉,并下令关闭了森永的德岛工厂。虽然承认了上述违法行为,但对存在后遗症的可能性,森永公司却一口否定。然而几年后,当初被“治愈”的孩子中,很多人表现出智力落后、视力障碍、精神错乱、中枢神经系统病变的问题。
    2006年美国毒菠菜事件  2006年9月,美国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全美26个州和加拿大部分地区共205人因食用某品牌的袋装菠菜而患病,其中3人不治身亡。调查结果显示,该品牌的菠菜带有大肠杆菌O157:H7,而这些菠菜均产自加利福尼亚州中部海岸地区的几片农田。[详细]

国外如何应对?

 德国的快速应对值得国人学习
    德国的快速应对是最值得中国人学习的。德国出现毒黄瓜死人事件后,德国卫生部门马上就追踪到毒黄瓜的源头,是来自西班牙阿尔梅里亚省和马拉加省两家企业。此后,追踪的方向还指向其他一些国家,如来自荷兰和丹麦的黄瓜也在受到调查。这正得益于食品安全的HACCP系统,即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通过对食品在生产、加工、制造、准备和食用等过程中的安全监控,马上能发现有毒或问题食品出现在哪一个环节,这对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和控制进一步的黄瓜中毒打下了基础。[详细]

 国外保障食品安全五大招
    第一招:严把源头关监管触角伸向产地。奥巴马政府推动食品安全体系改革,新法案扩大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监管权力和职责,强调食品安全应以预防为主。根据新法案,FDA除了可以直接下令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外,还有权检查食品加工厂,以及对进口食品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尽量将食品安全的隐患消灭在端上餐桌之前。
    第二招:重视流通环节为每份食品“建档案”。日本米面、果蔬、肉制品和乳制品等农产品的生产者、农田所在地、使用的农药和肥料、使用次数、收获和出售日期等信息都要记录在案。农协收集这些信息,为每种农产品分配一个“身份证”号码,供消费者查询。
    第三招:食品造假要出狠招重罚。2004年6月,韩国曝出了“垃圾饺子”风波。事件曝光后,韩国《食品卫生法》随之修改,规定故意制造、销售劣质食品的人员将被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民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被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一旦因制造或销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10年内将被禁止在《食品卫生法》所管辖的领域从事经营活动。另外,还附以高额罚款。
    第四招:食品召回构筑最后屏障。奥巴马食品监管改革要点之一就是授予美国药管局强制召回权,可以直接下令召回而无需要求生产厂家自愿。日前,美国FDA推出了食品召回官方信息发布的搜索引擎,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通过搜索,消费者可以获得自2009年以来所有官方召回食品的详细动态信息。
    第五招:完善食品安全法 用法律来保障。巴西有关食品安全的法案很多,也很具体。从2005年开始,巴西又强制执行食品营养成分标签规定,要求食品标签必须包括热量值、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纤维含量、钠含量等信息,以保障公众健康。 [详细]

 “消费者教育”也很重要
    消费者自身这道防线是否牢固还要看“消费者教育”的水平。日本的许多经验还是非常值得借鉴,比如日本政府在1960年代初设立了专门进行消费者教育的“国民生活中心”,而在中、小学教育里,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课程也不少见。在美国,食品安全教育更是正规学校教育必不可少的内容。为了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自1994年起,美国还将每年的9月定为“国家食品安全教育月”,其间,政府和民间团体会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并宣传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知识。 [详细]

中国食品安全出路在哪

 走出“九龙治水”的监管困境
    当前涉及食品安全的部门至少就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八九个部门,而每个部门在除了食品安全的领域之外,还有大量事务,每一项事务都可以随时根据需要被强调为当务之急。
    《食品安全法》安排这些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最终被学界普遍诟病为“分段监管”,其中的衔接与缝隙问题太大,要知道丹麦与英国都把食品安全监管移到一个政府部门下来监管,美国也主要由两大部门来管。[详细]

 重典治乱
    放眼食品安全做得好的国家和地区,一旦某个企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并被查实,其社会信誉就彻底失去,这样的企业很难再获得银行贷款、政策支持等一系列优惠,很难再有机会在本行业中继续生存发展。而且,针对问题企业的惩罚力度之大也超出想象。与我们对食品违法企业的处罚通常设定一个限额(如最高罚款10万元)相比,他们的处罚并不定额,而是根据销售额多少,其震慑作用自是不可相提并论。[详细]

 农业模式转型:社区支持农业
    如果能缩短食品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距离”,让消费者与生产者直接对接,双方互有权利与义务,这种“类熟人社会”下的农产品贸易模式会不会更安全?人类社会的确有这样成功的范本,比如美国在1980年代出现的以“社区支持农业”模式经营的农场。当时的背景是,上世纪60年代,美国女科学家卡森从杀虫剂问题入手,发表了聚焦环境保护与食品安全的名作《寂静的春天》,促使美国政府成立了环境保护署,社会开始反思技术进步给农业带来的弊端,有机农业、绿色农业兴起,最早发端于日本、瑞士的“社区支持农业”得到了美国人的喜爱。 [详细]

 问题食品召回专业化处理
    在德国,须由德国联邦食品回收协会的下属专门企业回收,回收之后再利用这些食物发酵后产生的沼气来发电发热,发电后剩下的生物燃油,再出售给能源公司。据统计,仅问题食品的再利用,德国每年就节省至少200亿欧元。
    问题食品的处理,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为防止问题食品再次祸害群众,也为了将问题食品变废为宝,我们也应该建立起专业化的问题食品召回处理制度。 [详细]

 和讯调查
1.您对国内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满意吗
不满意
满意
无所谓
2.您认为如何提升食品安全
乱世用重典,加大处罚力度
改变多部门监管局面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
消费者自身教育
其他
  
 和讯知道
世界卫生组织对食品安全的定义

    在食品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没有达到危害程度的一定剂量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的加入,从而保证人体按正常剂量和以正确方式摄入这样的食品时不会受到急性或慢性的危害,这种危害包括对摄入者本身及其后代的不良影响。

全球最常见10种垃圾食品

    油炸食品、腌制食品、方便食品、罐头食品、烧烤食品、饼干类食品、果脯蜜饯类食品、冷冻甜品类食品、加工类肉制品以及汽水可乐类饮料。

食品安全HACCP系统

    HACCP表示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确保食品在消费的生产、加工、制造、准备和食用等过程中的安全,在危害识别、评价和控制方面是一种科学、合理和系统的方法。但不代表健康方面一种不可接受的威胁。识别食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节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通过对加工过程的每一步进行监视和控制,从而降低危害发生的概率。

食品生产与标准法

    食品生产与标准法,是由成立于1962年、负责FAO/WHO(食品和农业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标准组联合会的国际营养法学会开发出来的。1994年4月,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会上签署了最终法案。1995年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在卫生和贸易相关的事务方面,法规的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标准、准则和指南成为国家要求的参考或准则。WTO成员国在进行食品贸易的时候,应在 "营养法"的指导下,与本国的相关法规结合在一起进行考虑。

 近期食品安全事件
塑化剂

近日,台湾塑化剂风波酿成重大食品安全危机。卫生部紧急将塑化剂列入黑名单。[详细]

膨大瓜

江苏镇江大棚西瓜大面积爆炸,专家指出瓜农施用的膨大增甜剂是爆瓜原因。[详细]

牛肉膏

几个小时的浸润,母猪肉变牛肉,牛肉膏在一些小吃店是公开的秘密。[详细]

黑心粉

也许进入你口中让你觉得有嚼劲的红苕粉,里面可能加了墨汁或工业石蜡。[详细]

染色馒头

上海部分超市销售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添加色素、染色制成的玉米馒头。[详细]

瘦肉精

今年“3.15”引爆了双汇信用危机,也让沉寂了多年的瘦肉精再次浮出水面。[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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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的食品安全保障监管机制比较完善,但欧洲还是存在很严重的食品安全威胁,比如毒西瓜,比如二恶英污染,比如疯牛病……所以无论如何防范,问题总会存在。因此,最重要的是相关机制能准确迅速地发现问题,并使消费者免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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