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的头号接班人索科尔日前出人意料地宣布从巴菲特执掌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辞职。尽管两人都矢口否认辞职背后有不法或不当行为,但从目前披露的资料来看,索科尔持有路博润公司大宗股票是导火索,即至少索科尔有内幕交易之嫌,巴菲特则有疏忽或知情不究的过错。
“股神”巴菲特倒是力挺昔日爱将,他甚至专门写了一篇新闻稿澄清此事。他在新闻稿里这样写道:“大卫在跟我讨论路博润之前已经购买了该公司股票,他并不知道我会对收购路博润做出什么反应。当然,他也不知道如果我有兴趣收购,路博润将会有什么反应。并且他知道尽管他提出了这个建议,但他在伯克希尔没有决定权。这将是我和查理·芒格来决定,须经伯克希尔董事会批准。而大卫并不是其中的成员。”最后巴菲特还强调说,“大卫和我都不觉得他的路博润股票是以任何非法的形式购买的。他告诉我,这不是他决定辞职的原因。”
评论文章认为,股神保护昔日爱将也属无奈,但一家世界著名的公司、一向以价值投资著称的股神,最信任的人却在眼皮底下进行内幕交易,“股神”真能撇清干系吗?[评论][微博互动]
- 到底要多久巴菲特才能走下神坛
巴菲特始终只是资本家
与其说巴菲特是个成功的投资大师,还不如说他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投资生涯以来,最大限度地分享了二战后美国经济发展的成果,这些成果包括其所投资的可口可乐这样的公司。他的投资哲学就是美国人市场利润最大化的投资哲学。这里面没有任何他所标榜的有着人性化光环的价值投资,其本质就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价格投资,并且最终把在市场上的资本胜负,完全转化成美元现金。[详细]
如果路博润案不是索科尔辞职的原因,那么巴菲特又为何要兴师动众地专门发表书面声明来解释这件事呢?事实上,不少业内人士已经在推测,美证券监管当局(SEC)可能很快就路博润收购案所可能涉及的内幕交易展开调查,索科尔可能卷入其中。
要知道,巴菲特从事投资数十年来,还从未卷入任何重大的“内幕交易”丑闻。这次索科尔的突然离任,很可能给“股神”的优异记录留下污点。[详细]
索科尔突然离职,对巴菲特来说,至少是三重打击;第一,他和伯克希尔的声誉受到了损害;第二,他的接班人计划被打乱了,伯克希尔也丧失了一个绝佳的高层人员;第三,巴菲特的判断可能已出现瑕疵,“股神”神话正出现转折点。[详细]
有两件与巴菲特有关的事情,是我们在解读巴菲特本意时应该知道的。一是巴菲特的定价方法,我们现在都知道在于“做多价值被低估的资产,做空价值被高估的资产”,这也是价值投资核心思想。但怎么才能发现价值被高估(或者低估)的资产呢?巴菲特没说过,至少没从理论层面真正解释过,于是我们也就无从知道巴菲特的“秤砣”是什么。[详细]
- 巴菲特身后还有多少蟑螂
国际大行深陷LIBOR
巴菲特的名言曰:如果你看见厨房里有一只蟑螂,那里面肯定不止一只!这一次SEC抓住了巴菲特,他身后还有多少蟑螂?UBS们玩弄LIBOR操纵360万亿美元衍生品,真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金融界连续暴露出两大令人震惊的丑闻。一是闻名全球的金融大机构瑞士银行(UBS),被指控涉嫌在金融危机的2006年和2008年间,参与操纵伦敦银行间拆借利率(下称LIBOR);第二大丑闻便是巴菲特涉嫌内幕交易,他将接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调查。失去信用的巴菲特不是圣人,也许这仅仅是SEC发现的第一只蟑螂。[详细]
好些金融大鳄就是做内幕交易才可赚那么多。而巴菲特这个金融大鳄,真的是金融市场的最后“圣人”吗?回首2008年,保尔森一通电话请求巴菲特支持高盛,讲明政府会出手救AIG。当时救助雷曼只需10亿美元,救高盛需要50亿美元,他为何不救雷曼,救高盛?答案再明显不过了,救活了AIG,高盛自然就喘过了气。这不是内幕交易是什么?对普通投资者公平吗?[详细]
哈佛商学院伦理学家麦克斯巴泽曼称,即使假设索科尔没有做违法的事,他的行为也引发了一种典型的利益冲突,虽然这种利益冲突为我们的金融体系所允许,但是会削弱市场的诚信度。
大多数人都有巴泽曼所称的道德盲点。当面临一个潜在的利益冲突时,你会自动得出结论:这不可能对品格卓越的人(比如说你或你身边最亲近的人)构成任何诱惑。
对近1000位华尔街分析师进行的调查显示,三分之二的受访者曾经接受过他们所追踪的公司提供的好处——从职业建议到加入私人俱乐部的介绍信,什么都有。接受过这种好处的分析师普遍否认他们的诚信度打了折扣,然而,如果曾给他们提供好处的某家公司的收益未达到预期水平,他们维持其评级不变的可能性是一般情况下的两倍。[详细]
- 假如索科尔在中国
从索科尔到李启红
反观国内,不难发现,在中国证券市场,从4月6日开审的原中山市市长李启红,到此前受到处罚的格力电器原董事会秘书况勇及妻子张蜀渝,内幕交易,这个被称为世界性难题的问题,在中国早已层出不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姚刚甚至公开说,近年来,内幕交易案件绝对数量出现较大增长,在相对数量上已经占据了证监会执法工作的较大比例。
数据显示,2010年1月至10月,中国证监会新增非正式调查案件100件,涉嫌内幕交易74件,正式立案88件,内幕交易42件。被移送公安局的内幕交易案件数量,从2008年的4起到2009年8起,再到至今增长为1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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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持有驾驶证的人员均可以开车上路,但他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就算不遵守,至少要防止出现车祸。再退一步,即使交通肇事,也决不能逃逸,至于肇事后还用刀子把伤者捅死,那一定是万万不能的。
这就是底线。而中国证券市场的底线又在哪里?无论是李启红还是况勇和他的妻子,或将身陷囹圄,或一纸处罚了事,均未受到底线的谴责。至于老鼠仓,在基金公司,几乎已经成为“潜规则”。股民们甚至热切地打探各种消息。
日渐增多的内幕交易案件在消磨投资者信心的同时,也在一步步地降低参与者的底线。“投资者”在消息市中沉浮,最终蜕变成“投机者”。在这之中,监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需要做的是要为内幕人员设置底线、并坚决维护道德准则以及有力地保护所有投资者,杜绝和遏制内幕交易的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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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讯调查
- 和讯知道
反内幕交易的法律最初是由反欺诈法演变而来,此后许多内幕交易的案例不断推动了这一法律的修正和补充。比如上世纪60年代的一个案件,导致法庭规定任何人一旦拥有内幕消息,必须公之于众,绝对不得以此信息做任何交易。
“内幕人”本来是指公司决策层、主要雇员、董事和持股10%以上的股东。为了避免内幕交易,多数公司对内幕人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时间都有明确限制,一般是季度报告公布后的几天内不得交易。美国的法律相对比较严格,内幕人的合法交易必须报告给政府监督机构,并且公之于众。
到上世纪80年代,“内幕人”的概念已经扩展到律师、投资银行家,甚至记者。简而言之,任何为公司提供服务因而得到内幕信息的人,只要掌握的信息会直接影响股价,都会被看成是“内幕人”。比如一家公司要并购其它公司,需要发行债券来取得并购资金,于是与穆迪债券评估公司开会,讨论发债对其公司债券评级的影响。这样一来,穆迪的评估人员就掌握了未公开信息,变成了“内幕人”。 如果穆迪的评估人员根据这个信息进行交易,买进将被并购公司的股票,那么就构成了内幕交易,是违法犯罪行为。
内幕交易制裁和执行法规是在上世纪80年代才正式形成。真正改变了证券行业信息交流模式的事件是2000年美国证监会(SEC)推出的公平披露规则(Fair Disclosure),简称FD规则。FD就是要求公司向所有投资者同时披露有影响的信息。如果公司对某一个人有意或无意间泄露了有影响而未公开的信息,那公司就必须同时也将此信息公之于众。
FD规则受到个人投资者的支持,上千人写信给证监会表示他们的拥护。但共同基金、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规模可观,在信息披露上总是得到上市公司的“关照”, FD一经实行,便剥夺了他们享有的特权,所以纷纷表示反对。[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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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巴菲特也无法与内幕交易完全划清界限,不难想象金融业是如何充斥着内幕交易。中国股市走了20年,还是没有走出投机市场的怪圈,就连“市场基石”的公募基金都毫无顾忌地大肆进行趋势投资。而内幕信息就成了投机市场最受欢迎的要素。虽然监管层也轰轰烈烈地严打内幕交易,但是这并不能根除这个市场的毒瘤。路易斯·布兰代斯说,“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灯光是最有效的警察。”只有更透明的行政体系,更透明的市场运作制度设计才是对付内幕交易的最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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