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地权于民是土地改革关键
在现有地权安排下,农民对土地的权利受到法律与权力的多重限制,因而,农民的承包经营权的价值自然会被严重低估,农民守着土地却无法获得应得的财富。由此又导致一个对城市化形态产生重大影响的后果:农民无法以土地换取财富,以打工者身份赤手进城。农民如此进城,自然会遭到城市排斥,即便勉强留在城市,其法律与社会地位也相对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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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国英:新土地改革须放开产权 管住规划
“放开产权,管住规划”。这两个方面互相制约,相得益彰。有国家规划存在,其实就有了产权的制约,农民的生态林地不允许种庄稼,种庄稼的地不允许养鱼等,其实就限制了农民的产权。有了产权的开放性,土地可以得到节约,国家规划也更容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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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农民地权要求捆住集体与国家权力
农村土地制度的真正困境在于,农民的权利远不够完整,且十分脆弱。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要害,不是流转的问题,而是确认、扩张、保障农民对于土地的权利的问题。
保障农户地权的有效改革,就是通过恰当、有效的制度安排,堵塞村集体和地方政府侵害农户土地权利的可能性;在它们侵害农户土地权利的时候,农户也能够找到及时而有效的救济渠道。[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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