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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成产业到底是维权还是唯利?

2019-03-21 16:40:36 和讯名家 
摘要:通过打假发财的人数不胜数,“职业打假人”有一个共同的信仰,在替天行道的同时,还能把钱挣了。部分“打假人”的“打假”已经扭曲了打假的真正意义,而国家出台的相关“打假”政策却成为了他们手中的利剑。

  本报记者 丁琦报道

  今年全国两会上,“打假”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这是政府工作报告连续6年将打假列为年度工作重点。

  人人痛恨假货,国家也在大力整顿追查。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仍然不少不法商人铤而走险,以假乱真。对于消费者而言,没有专业的鉴别能力买到假货也倏然不知,或者维权所耗费的时间和经历成本太高而放弃追诉。于是,“职业打假人”横空出世,在近些年的发展中俨然已经成了打假产业链。

  事实上,通过打假发财的人数不胜数,“职业打假人”有一个共同的信仰,在替天行道的同时,还能把钱挣了。部分“打假人”的“打假”已经扭曲了打假的真正意义,而国家出台的相关“打假”政策却成为了他们手中的利剑。既伸张正义又钱财到手,名副其实的名利双收。

  记者获悉,在巨大的电商交易平台,活跃着一批特殊的“打假人”,他们通过搜索锁定“猎物”,通过用专业术语来“套话”,采用威胁、举报等多种手段要求赔偿。

  风生水起的职业“打假人”

  打假建群有攻略,打假行动有指挥。这些人拿着国家的政策当利剑,一些关注此事的专家认为,靠“打假”来进行敲诈勒索已经构成了犯罪,这些行径亟须遏制。

  一直以来,“职业打假人”这种专职打假人的身份都备受争议。百度百科给“职业打假人”的解释是:一种以赚钱为目的,明知商品有问题故意大量买入然后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赔偿的行为。明确提出了“职业打假人”的目的是为了赚钱。不过最初打假人出现的时候并没有职业化。“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最开始打假也是为了维权。

  记者了解到,在社交媒体上搜索“淘宝打假”等就能发现很多“职业打假人”的聚集群。事实上这些人是职业的“打假人”。打开群文件发现,这里有大量的“打假攻略”:操作流程、电商平台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

  事实上,“职业打假”主要有两种最为常见,新手在群内分享电商卖家的商品图片,问:“这个可以打吗?”另一种则是老手们在群内分享拿到了货物又拿到了赔偿,往往在群内还能看见老手们分享的退款成功的截图。

  记者了解到,如何能够实现“退货不退款”?群内总结了一套经验就是,先选择商品,然后与客服“套话”,让卖家明确承认是精仿、高仿产品。特别提到,“一般建议拖时间,尽量不要申请电商平台介入”。因为平台介入后,如果只有卖家聊天承认售假截图来当证据,一般会判买家退货卖家退款。

  然而这群“打假人”不仅仅是得到了平台卖家的商品与退款,往往还会用打假的假冒商品进行二次销售而获取利润。时常在群里有出售自己的战利品和求购不同商品的咨询。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董毅智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既然能够在打假方面形成这种灰色产业链,证明造假产业链已经建立。而且时间比打假建立更久,造假的本身分为好多种,常见的就是仿制名牌产品,有些是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问题。实际上,它背后所蕴含的这种产业链也不太一样。

  “我们客观去分析,很多平台在他成立的初期是默认这种行为的出现,虽然说随着平台自身的升级,也在不断地进行打假,但是,打假的难点可能就在于这些平台和这些所谓的产业链之间,实际上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共生的关系。”董毅智说。

  记者获悉,更加高阶的“职业打假人”则是索要数倍的赔款赔偿。据了解,这需要掌握并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职业打假人”一般会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借此来威胁卖家进行赔偿。在卖家完全不配合他的“打假”行为时,这些“职业假打人”甚至会伪造证件和鉴定证书,在一定程度上他们也成了造假的元凶。

  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工作者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号称“净化市场”,但他们中的多数人,关心产品标识甚于产品质量,关心个人得利甚于商家是否能被查处,能私了绝不公了,对无关紧要的小问题肆意上纲上线。这批人是专门研究法律而钻空子,而很多卖家在这方面并没有十分专业,疏忽了就被钻,这和售卖假货是两码事。应该在源头上遏制制假的企业和个人,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促使平台与商家更加完善的市场体系,让这些打假人无处可打。

  限制“唯利打假”需合力

  “职业假打”也称为“唯利型打假”,在一定程度上会遏制假货的公开售卖,他们的打假行为对商家在广告宣传和产品质量方面有所警惕,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很多参与者现在的行为是打擦边球,利用国家的政策来牟取私利,甚至进行一些违法行为。

  董毅智表示,在这个打假的过程中,情况比较复杂,那可能需要,平台与各个监管部门之间的有效的衔接,然后包括数据的开放。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只要在这个层面上,不是平台自身所能解决的,是需要监管去介入的。

  “在这个新的技术应用上,我觉得应该有所提升,那比如说大数据的手段,比如网联、资金往来,包括跟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甚至法院的这种执行信息上结合,从这些角度上,可能跟传统意义上的打假还不太一致。”董毅智说。

  记者了解到,有电商平台专门开发工具,帮助卖家对异常退款和敲诈勒索等异常投诉和可疑交易进行申诉,对消费者订单进行“打标”管理,或是对恶意行为进行预警与举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商家的权益。如果被判定为滥用申请退款、发起投诉等权利,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损害了电商平台的运营秩序,恶意“打假”者的账户可能会受到限制使用甚至被“封号”处理。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表示,将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比做“不良商业生活孕育出来的寄生虫”。他认为这些人对于市场的净化虽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的代表,职业打假更像是在打擦边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指出,“职业打假人”日益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给一些地方的执法和司法带来了干扰。"职业打假人’以盈利为目的,这与消费者依法投诉,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存在区别。”

  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黄捷则表示,打假行为微观上虽然存在着一些具体问题,但总体上对社会是有益的,可以帮助社会净化在消费服务领域的违法不端行为。

  然而在对待“职业打假人”的问题上,各方面专家都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有的则认为“职业打假”是不良产物。另一方面则认为“职业打假”在一定程度上是净化了消费市场,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董毅智告诉记者,只要这种所谓“职业打假人”,或者“唯利型打假人”在合法的范畴和框架内进行打假的话,这些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这是法治的一部分。但如果他们跨越了这个法治的界限,比如说采用一些胁迫。一些其他的手段的话,那他们照样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实际上是制假者,打假者和这个平台这几方博弈的结果,简单的就是只针对一方面去遏制或者去限制,我觉得这个都是很难操作也不客观。”

  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民商法律事务部主任王飞鹏表示:“打铁还需要自身硬,只有电商经营者自身重视常见问题,重视知识产权,产权质量管控体系,才能减少打假人钻空子。面对恶意的举报威胁,建议请专业法律人士收集相关证据,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中国产经新闻。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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