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地权可以缓解高房价(5)
【8/10/2007 3:27:34 PM】 来源:和讯网
作者:谢剑
提高首付可抑制投机 按揭贷款需证券化
和讯网:日前有消息称,银监会将出台政策,要求商业银行将房贷首付比例从目前的最低不得低于30%提高到40%-50%。这对房价有什么影响?
徐滇庆:我们把房贷首付设计理论要搞清楚,为什么大家买房要买一百万房,银行最多给你贷80万,自己要付20万,为什么要20%呢,他是金融的道理,他的目的不是给你提供什么方便,而是保证银行存款的安全,因为对于个别的购房者来说,你就再重要你还是你个人,而银行的存款它不是国家的,他是全民的,是千千万万老百姓存的,银行并没有对这些存款具有所有权,老百姓也是暂时让渡了使用权,老百姓并没有改变对他存款所有权。所以银行必须对这些钱负责,那么经过大量的现实的概率统计,如果说要把住房首付设多20,那么出现不良贷款的概率低于0.5%,保护了银行的金融安全。相对个人来说买房困难不困难是个人问题,银行出问题是全国出大问题,金融危机不得了问题。所以孰轻孰重是很明确的。现在设定20%,已经把银行的遭遇金融风险概率降到0.5以下,再增加30、40可以降到0.2、0.1,在概率学上没有意义。再提高除非你把现有的需求推迟,放房贷最根本金融学原理,我把贷款给你,你把未来的购买力提前到现在。
和讯网:提前消费了。
徐滇庆:我借给你钱,你提到30、50把提前量提前了,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意义不是特别大。银行目前来看存差有11万亿之多,如果老百姓存款付2%的利息,贷不出去就是赔2%,所以是一个综合的工程。在目前情况下,除非现在我们出现一些风险非常大,投机活动非常猖獗的情况,否则改动首付的意义并不太大。但是我也并不是说碰到紧急情况不可以改动,现在比如说购房我提高30,很多人就推迟了,现在就不买了,借不了那么多。目前来看这个需求要求并不太多,意义也不太大,所以具体由执行的人来看吧。对老百姓来说,特别低收入人来说,改变提高首付对他们改善住房条件是不利的,所以要考虑大量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提高这个比例似乎并不太好,还应该有所区分。对于投机需求来说当然可以抑制,加入这个人由100万投机,首付20%可以买五套,如果30%可以买30。如果真正炒房这些人资金并不受这些影响,现在国内资金流动性过剩,这个作用不会说没有,理论上有一点,但并不太明显。所以我看还是宜动不如宜静。
武建东:首先提出首付的问题有两个问题,第一要区分对待,刚才提到房价,深圳和香港的房价不是可以简单比较的,香港房价首先是分区,分成港岛、九龙等等区,第二分类分成写字楼、商铺、住宅,也有廉租房。我们国内的价格跟香港那个价格比,是追人家居住水平还是追商铺水平,如果不是不可类,如果笼统谈香港房价是不成立的,对房地产市场本身不了解的情况。
第二,我们区别对待是什么意思,我们贷款是对写字楼、商铺,还有你的住宅,包括我们的经济适用房,应该有不同价格。我们写字楼、商铺风险高是可以解决的。经济适用房由于绝对价位已经很低了,首付可以低一些,有一个区别对待。因为买房是借来的富贵,用房价的预期升值来平衡自己的债务能力,这对个人来说是最大的风险互动。在风险互动和借来的富贵之中,首先银行采用不同政策,予以平抑,这是非常好的市场调节手段,但是应该区别对待。
我们现在的住房贷款市场,并不是理论分析的市场。首先银行给新房购买者贷款,很多的银行都需要开发商做联保,我们很多观众朋友和投资者还不清楚,你的投资有一个开发商做一个地盘担保,你还不上开发商要还,银行有一个风险工作的问题,这是没有拿到台面上,应该逐步把联保制度通过计算机系统公布,这个时候才能认识我们风险控制,如果用联保制度,你降低和提高首付意义都不是很大。还有新房和二手房交易上,银行做评估上采用大量的技术艘段,压低的房价,已经做了某种市场控制,这种并未正式公开隐蔽性这种保证行为,我们市场并没有认识到,如果把这种比较隐蔽的市场保证行为予以公布,重新看待我们提高首付的问题就比较全面了。
我认为应该把我们现有的制度,按照区别对待,按照信息公开的方式把它运转起来。银行这部分贷款大概有多少呢?因为现在我们整个银行到2007年6为底,很大一部分住房贷款,住房贷款是各个银行收入非常好,按照国际通例部分,银监会对这部分贷款强制的要求按揭贷款证券化,让投资者进来,购买这部分证券化的资产,然后以便监控我们的银行的行为,通过投资可以更理解到自己的风险,这是我们要做的。
和讯网:把银行的风险再分散给投资者。
武建东:或者由投资者控制这个风险,认为没风险可以继续增值,给市场一个机会。
| 热点 | ||
相关新闻/评论
进入房价吧
看过此页的网友也看过了
|
热点新闻
|
热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