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降低政府成本的主要途径

【4/2/2007 11:01:56 AM】 来源: 新京报  
 
  

  

  正如企业家不能忽略产品的成本和收益一样,在市场意识和成本意识逐步强化的今天,政府成本问题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了人们的关注。要想减少财政支出,提高行政效率,树立政府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就必须严格控制政府成本。据此,世界各国政府纷纷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来降低行政成本,在众多国家中,新加坡的一些做法因其成效显著而备受世人瞩目。

  科斯曾指出:“政府的行政机制本身并非不要成本,实际上有时它的成本大得惊人。”萨缪尔森指出:“政府的支出能够以两个相当不同的方式加以缩减。第一,人们可以使他们政府活动的效率更高。

  他们可以杜绝贪污浪费并且要求计划性以及较高的行政效率。第二,人们也可以改变政府的规模,通过削减政府的许多既有的职能而减少公共支出。“政府成本,是指政府在进行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各种费用的总和,以及由其所引发的现今和未来一段时间的间接性损失。一般可以将政府成本划分为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两大类。

  从1995年5月新加坡推出“公共服务21计划”开始,新加坡以减少政府成本为主要目标的改革重点集中在三个方向。一是在保持经济政策正确的前提下,坚持把重点放在制度改革上,即机构的简化、公务员的高效和廉政,从制度刚性上控制行政成本的增长,最大限度地减少显性成本;二是加入全球性的政府重组运动中,引进市场机制,根据其机构特点循序渐进、不断深化,使政府卸下沉重的财政包袱。三是构建电子政府并在相应的行政程序和办事原则方面进行创新,以减少政府运行成本。

  ■控制显性成本措施

  用制度刚性控制成本增长

  机构设置合理化

  在新加坡行政成本控制过程中,对政府显性成本的控制主要是利用制度刚性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的:(1)法定机构的重组。法定机构是新加坡公共部门的一种特殊形式,在职能上有两重性,一方面具有提供公共服务的运作职能,另一方面又代表政府实施行业监管;在运作上既有行政机构的公共特征,又采用企业化动作,进行独立经济核算。在新加坡公共行政改革过程中,把法定机构重组作为一个重头戏,并沿着职能分流、机构归并、企业化的方向递进。新加坡政府把法定机构中可以实现市场化、商业性的服务与体现政府管制的部分职能清楚地剥离开来。一些比较适宜市场化的行为,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但政府管制则理所当然掌握在政府手里。

  ●例如:新加坡电信局一分为二,分别成立新加坡电信集团和新加坡电信管理局,前者作为垄断性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实行企业化的运作机制,而后者的功能定位就是代表政府行使行业管理。

  (2)政府机构的归并与新设。新加坡政府机构的调整包括对原有机构实施归并或建立新的法定机构。同时,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设立一些新的法定机构。

  ●例如:原新加坡土地局、属于律政部的土地系统辅助处、新加坡土地注册局和测量部门等四个单位的服务对象基本相同,在2001年合并为新加坡土地管理局,这样就避免了“多管齐下”的现象。

  ●例如:新组建了知识产权局,把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的地位,从而减少政府机构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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