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李蕾
近段时间以来,A股上市公司信披出现一个新现象,那就是独立董事频频通过发出督促函的方式“亮剑”。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约30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并且提出的问题独立客观、直击要害,针对投资者高度关注的问题积极发声,有的还很“辛辣”。
一直以来,各方对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监督制衡、保护投资者权益的作用怀有很高期待,也有一些市场固有观点认为独董“不独不懂”,甚至诟病其为“花瓶董事”。为了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更加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监督、咨询作用,2023年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当日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独董制度22年来首次重大改革创新正式启动。7月28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经证监会审议通过,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
在笔者看来,独董新规实施以来,独董履职已全面呈现新生态,改革成效持续显现。
可以从多个方面来理解这个结论。首先,从任职资格来看,独董的独立性一直是其制度效用发挥的基石。新规从提名、资格审查、选举、持续管理等方面全链条优化独董选任机制,例如在提名方面建立了提名回避机制,上市公司还可以从上市公司协会建设管理的独董信息库选聘独董等等。今年,交易所曾密集对多家公司的独董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出异议,守护独立董事认知独立和履职独立。
其次,在履职手段方面,也呈现多样性。从今年财报季的表现来看,通过督促函主动发声已经成为独董履职的一种新方式。同时,严格把关上市公司年报,不仅对发现的疑点积极发声,还会因此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关注投资者关注的其他事项,要求尽快落实等,也都是独董更为直接的履职方式。
此外,还有一点十分重要的是独董的履职保障。新规中设置了专章保障独立董事履职,弥补独立董事外部身份的局限,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撑。近一年来,独董改革不断走深走实,不仅明确上市公司在人员组织、知情权、经费等方面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还大力加强了履职保障的监管约束力,这些对独董积极履职都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笔者看来,独董履职面貌的新变化是制度强化、监管实化和理念优化的结果,推动独董们从“花瓶董事”逐渐向“监督者”“咨询专家”“决策者”的角色转变。随着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成效初步显现,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得到了优化,投资者的权益受到更好的保护,市场信心也得到增强。
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入,未来独董也将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每日经济新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