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
回购要发挥作用,必须要以真实的回购动作为前提,但有少数公司在这方面做得并不好。据笔者统计,今年1~3月,有超过1000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回购相关的进展,但西典新能、龙佰集团和徕木股份(603633)三家公司在董事长提议之后便再无下文,回购事项似乎已被公司遗忘。
具体来看,西典新能董事长盛建华于1月31日提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未来择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提议回购金额在5500万元到1.1亿元之间。同时盛建华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该事项投赞成票。在这之后的2月28日、4月23日,西典新能召开了两次董事会会议,均由盛建华主持,总计通过了24项议案,但其中并无回购股份的内容,反倒是有一项议案内容是“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龙佰集团董事长和奔流于3月8日提议公司以1亿元~2亿元资金回购股份,徕木股份于2月6日收到董事长朱新爱“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3000万元~5000万元”的提议,两人也都承诺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在这之后,两家公司分别于4月22日、3月31日召开董事会,主持会议的也正是两位董事长,但会议均不涉及回购事项。
即便只是提议回购,也可能对公司股价形成重大影响。2月1日,西典新能股价涨停,徕木股份2月7日股价收平,但2月8日涨停。一些投资者也会依据上市公司是否回购股份选择买入或者持股待涨。股份回购若一直没有进展,无疑会严重挫伤投资者信心。尤其是西典新能,董事长盛建华还身兼实际控制人、总经理等重要身份,其提议回购的信号意义更为强烈。
笔者留意到,西典新能于今年1月11日上市,在上市次日创出53.35元的高点,之后20个交易日股价累计跌幅超过43%,而根据上交所去年12月发布的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则,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20%,且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可不受上市需满6个月才能实施回购的条件限制。因此,西典新能并无回购方面的制度障碍,且从股价实际表现、提升投资者获得感的角度出发,其回购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对“忽悠式回购”露头就打。西典新能等三家公司的回购事项目前只是提议,还没有上升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但上述提议已经明确记载了董事长们的承诺,这些承诺同样有强制性。一些公司可能想要在更低的股价进行回购,但笔者认为,任何价格点位回购都是回馈股东,择时并无实际意义。在股价相对高位回购,表明公司对于自身价值更加自信,其实际效果反而可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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