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热评丨深圳创新模式无法复制但可以学习

2023-05-09 04:36:50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特约评论员 陈宪

现在讨论各种有关创新的话题,一旦涉及具体城市,人们大多会提到深圳。从结果导向的角度看,深圳的创新实力确实强大。2021年,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近40%,远高于其他三个一线城市。在中国的一二线城市中,深圳的创新模式相对最优,这似无可争议。进一步讨论下去,又总会问一个问题,深圳的创新模式可以复制吗?换一个更加实际的问法,其他地方可以向深圳的创新模式学些什么?

讨论深圳的创新模式,最不能忽略的,就是它的历史和亚文化。在深圳经济特区40多年的发展中,特区和移民是其创新模式的两个必要条件。1980年建立特区,使深圳有了一个特殊的体制,更接近市场经济的体制,这是创新模式不可多得的条件。在当时的深圳,人才来自移民。按照现在划分劳动和人力资本(人才)的常用标准——平均受教育年限,深圳移民中有相当一部分,平均受教育年限是高于全社会均值的。不过,如果不建立特区,人才没有理由到这个地方来。所以,这两个必要条件有排序关系。还有两个充分条件——区位与亚文化(即务实低调的广府文化,限于篇幅,本文暂不述及深圳的亚文化)。它们和两个必要条件一起,共同形成影响并决定深圳创新发展的基础性条件。这些条件交织作用,产生“化学反应”,才有了今天深圳的创新模式和现代化产业体系。

不同于当时的其他三个特区,深圳是在几近一张“白纸”的情况下建立特区的。同时,其区位条件独特,对面的香港带来了较多的发展机会。这在特区建立之初是十分难得的条件。较高的自由度、较低的进入门槛,在较短时间内吸引了一批市场主体。他们在几近“手无寸铁”的情况下,大多先通过香港做转口贸易,赚到了“第一桶金”。此后,他们中的那些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尤其是那些既受过良好教育,又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开始创办实业。在进入规模化生产以后,技术研发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都显现出来。同样是具有企业家精神那些人,开始关注并从事技术研发。华为、迈瑞等一批现今的高科技企业的创始人,大抵就是这么走过来的。贸易—工业—技术,简称“贸工技”,是早年东亚和东南亚一些国家走过的道路、形成的模式,在深圳并无特别地又一次重现。但是,这种模式在21世纪初显露窘境,贸工技模式难以支撑深圳向更高水平发展。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撰文《深圳,你被谁抛弃》。其实,一个城市和一个成年人一样,没有谁能够抛弃你,一旦被抛弃了,那一定是被你自己抛弃了。

深圳不仅没有被抛弃,而且早于其他城市,走上了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因此,如果要说深圳有什么特别之处的话,那是发生在本世纪进入创新驱动发展阶段以后的事情。大家现在所看到的深圳,正处于这个阶段的“黄金时期”,它形成了颇具自身特色的科技创新模式。通过最近一个时期在深圳的调研和思考,笔者将深圳创新模式的优势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企业是科技创新主体,并且出现了更多的从生产型、服务型企业转型而来的科技型企业;第二,科技型企业的创新链延伸到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整合了创新链全流程;第三,科技型企业打通并衔接了科技创新与产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得以较好较快发展。

上述优势表明,深圳在全国率先完成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基本完成传统企业和产业向现代企业和产业的转型,生成了一批科技型企业,它们中的佼佼者成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头部企业或行业领袖。这些科技型企业基本完成生产链主导向创新链主导的转型,创新链的构建及其全流程整合,塑造了企业可持续的发展动力。在深圳,科技创新与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的打通,使产品和服务升级常态化,科技创新和产品制造、服务提供的效率都得以大幅度提升。更为重要的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直接惠及了这座城市的居民。近年来,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均显著快于GDP增速,就是一个有力证明。

现在可以回答本文提出的问题。深圳的创新模式不可以复制,因为发展历史和亚文化是不可以复制的。这也恰恰是深圳创新模式比较独特的原因。但是,深圳的创新模式可以学习、借鉴。因为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是可以学习借鉴的;一心一意服务于市场主体、城市核心竞争力的管理体制和政府治理是可以学习借鉴的;政府和社会营造初创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成长的创新及产业生态的做法是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倡导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的城市发展氛围是可以学习借鉴的。

最近一个时期,来深圳调研的社会团队特别多。在比亚迪(002594),他们告诉笔者,这里是深圳网红打卡地。这也从一个侧面看到人们学习深圳创新模式的极大热情。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深圳行业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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