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赴美IPO被要求披露更多信息

2021-08-02 09:33:27 环球网 

本报驻美国特约记者 郭 静 本报记者 王 冬 ●甄 翔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盖斯勒7月30日发表声明称,将对赴美股上市的中概股提出更多信息披露要求,但并未直接回应当天早些时候部分外媒声称“美国暂停接受中概股上市”的传闻。中国证监会8月1日表示,中美两国监管部门应当继续秉持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精神,就中概股监管问题加强沟通,找到妥善解决的办法,为市场营造良好的政策预期和制度环境。

美国CNBC电视台报道,盖斯勒在声明中称,采用可变利益实体(VIE)架构的中概股必须明确告知投资者其购买的股票为离岸壳公司股票,还要提醒投资者未来可能面临所谓因“中国政府采取行动而造成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并提供VIE架构与股票发行方之间的详细财务数据。

声明要求,中概股必须明确披露中国监管部门是否允许其在境外上市,并明确告知投资者其存在因无法满足美国监管部门审查公司原始账目而被要求退市的风险。根据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有权在3年内检查赴美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若此项工作无法进行,或将被摘牌。

数据显示,目前美股三大市场上共有至少248只中概股上市,总市值高达2.1万亿美元,其中不少中企采用VIE架构上市。在这种安排下,一家中国运营公司通常会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例如开曼群岛等)设立离岸空壳公司,该空壳公司与总部位于中国的运营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和其他合同,然后在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虽然壳公司在中国运营公司中没有股权,但出于会计目的,壳公司能够将运营公司合并到其财务报表中。

路透社认为,一段时间以来,SEC在中概股问题上一直面临美国国内政治压力。一些美国议员日前致函盖斯勒,要求就所谓“缺乏透明性”彻查赴美上市的中概股。

对于SEC的声明,中国证监会8月1日回应称,中美两国资本市场作为全球重要的市场,相互联系日益紧密,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资者、金融机构相互参与对方市场,加强监管合作是必然的选择。中国证监会表示,中美两国监管部门应当继续秉持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精神,就中概股监管问题加强沟通,找到妥善解决的办法,为市场营造良好的政策预期和制度环境。

“一直以来,我们对企业选择上市地持开放态度,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选择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企业不管在哪里上市,都应当符合上市地、运营地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强调,当前,中国主管部门对有关行业进行规范管理,目的是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国际金融数据服务商路孚特的数据显示,今年中企在美国上市交易额达到了创纪录的128亿美元。法国国际广播电台表示,在中国监管机构7月初禁止共享汽车巨头滴滴出行新用户注册后,当月中概股交易量大幅放缓。随后,中国又对科技和私营教育公司颁布新管制措施,令上周中概股以及中国A股H股发生波动。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中国经济不断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被创办出来,有创新的企业可能就要走向国际。美国证券市场是全球最大的市场,当然也会吸引中国的企业,这是基本的大势。但是在某些阶段会发生一些变化,比如中美之间发生摩擦的时候就会影响企业上市的节奏和规模。

“在中美两国跨境投资的领域,美国政治方面的影响渗透到了监管领域里头,可能会影响中企上市的节奏与积极性。”赵锡军认为,从总体全球经济发展势头来看,中国经济增长是最具有潜力的,中国企业和人民币资产的收益率与成长空间具有很强吸引力。中国经济发展会为国际投资者,包括美国投资者提供很多机会。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到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新华社7月31日发表文章指出,境外上市是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作出的自主选择。被外界解读为中国重视企业境外上市的合规性与健康性。桥水基金总裁达里欧日前解读资本市场热点问题时表示,中国决策者行动方向从未改变,即一直支持资本市场的快速稳定发展、创业精神以及对外国投资者的开放。他鼓励投资人关注趋势,不要过度关注波动。“中国决策者不会因资本市场和资本敏感性阻碍他们做对中国人民最有益的事情。”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