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郭新明: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率先提出碳中和目标

2021-03-02 20:51:56 新京报 

近年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不断提速,去年我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30·60”目标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今年央行工作会议均作出相应部署,将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大对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等列为重点任务。

如何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助力绿色低碳发展?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郭新明今年带来一份建议。

对于当前绿色金融体系建设需要关注的重点,郭新明提出几个领域,包括货币政策与审慎管理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方面仍大有可为,地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以及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框架亟待完善。

基于此,他提出五方面建议,包括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以点带面”全面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等。

首先是以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为宗旨,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一是以碳中和为约束,修订绿色金融界定标准;二是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如支持绿色低碳项目的再贷款项目等;三是将符合条件的绿色资产纳入商业银行向央行借款的合格抵押品范围;四是逐步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其次是以点带面,全面深化绿色金融改革。一是深化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二是推动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增量扩面;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出台地方性绿色金融法规,促进金融支持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率先提出碳中和目标。

再次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一是扩大绿色债券发行量;二是探索推进绿色证券化产品、绿色资管产品等发展;三是发展气候变化相关绿色保险产品;四是研究推动境内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资产跨境交易;五是鼓励可持续投资理念,吸引更多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产品。

第四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进碳市场建设。一是开展碳核算,建立健全碳核算方法和数据库,构建全国性碳核算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碳市场交易机制和交易规则,完善碳资产会计确认和计量;三是合理控制碳排放权配额发放总量,积极争取国际碳市场价格主导权;四是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研究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碳金融产品体系的层次性发展,逐步扩大交易主体范围。

第五是完善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框架,建立强制性、市场化、法制化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是对照“30·60目标”,修改完善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二是强化碳排放、碳足迹等信息披露;三是推动气候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四是推动全国环境信息统一披露平台和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五是优化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激励约束机制。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程维妙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李项玲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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