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系全方位保障人民权益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新编纂的《民法典(草案)》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酝酿多年的“民法典”真的要来了。
民法典因其与民事活动息息相关,自其草案出台后,即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其中备受瞩目的是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根据民政部最新数据显示,2019年结婚登记947.1万对,较上年少63万对,登记离婚达415.4万对,其中不乏冲动离婚、轻率离婚的现象。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离婚属于冲动型离婚,仅仅由于一时冲动,而动了离婚的念头,但夫妻感情可能尚未完全破裂,婚姻还有存续的可能。如果离婚程序的设置太过简单,无疑会为冲动型离婚提供程序上的便利。设置离婚冷静期,让本欲离婚的男女双方有更多时间来冷静思考,婚姻是否还有存续的可能和必要,既有利于家庭的和谐和稳定,也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和谐。
《民法典(草案)》第1076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民法典(草案)》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上述法律规定,用图表表示,则如下图:
对比目前《婚姻法》有关离婚的规定,用图表表示,则如下图:
通过对比,“冷静期”设置后,离婚的流程确实没有那么简单了。
关于 “离婚冷静期”争议最多的是,对于因家暴、赌博、负债等特殊情况而需要迫切离婚的,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反而会让弱势一方可能遭受更多的伤害。
笔者认为,关于离婚冷静期还应理性看待。现代社会的婚姻,随着女性在社会经济中的独立自主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女性对婚姻质量的期待也越来越高,以前广泛存在的“忍辱负重”型婚姻,渐渐从人们的观念中消失了,离婚也变得没那么“困难”了。
而影响婚姻的,不仅有男女双方的价值观、文化教育水平、双方的原生家庭、经济收入、处世观念等,也有相处时的沟通方式和语言习惯等,任何细微的因素都可能影响一段婚姻关系,所以一旦决定离婚,往往是主观感受占了上风,而是否含有冲动型因素,也就难以在一瞬间进行理性判断。设置冷静期,可以给男女双方一个缓冲时间,来思考双方的关系走向。
对于家暴、赌博、负债等特殊情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不适用诉讼离婚的情形,特殊情形的离婚一般通过起诉解决。而对于那些选择协议离婚的家暴等家庭,如何平稳度过冷静期也成了新的问题。
笔者的建议是,对于存在家暴情形的婚姻,如果双方确定了协议离婚,在一方在冷静期仍有过激行为的,另一方可以根据《反家庭暴力法》中的规定,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可以口头申请。对于负债和赌博等情形的,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将冷静期可能产生的负债和赌博进行明确的约定,从而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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