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授权

注册

防控“保供”,可调用电商物流平台配送物资

2020-02-03 01:28:29 新京报 

■访谈

武汉疫情,令人牵念。其中,医疗防护物资调度问题尤其令人关注,一方面有许多企业、个人多方筹措医疗防护物品支援武汉;另一方面,来自抗疫一线的物资短缺、紧急求助又时常刷屏。负责物资调度工作的湖北省和武汉市红十字会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但在追责之外,更重要的是如何解决当下的矛盾,如何让防护物资准确、快捷地到达需要的地方。

为此,新京报记者专访了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

新京报:防护物资短缺,似乎成了贯穿整个疫情的重要矛盾,您认为湖北省、武汉市红十字会目前的物资调度方式存在哪些问题?

薛军:湖北省当下物资分配的管理体制,有一个很大缺陷,就是目前这种统一收储、统一发放的体系很容易形成阻塞效应。因为大量的物资涌过去,但红十字会系统内人手、管理能力、信息化水平不足,整体的运营和处理能力非常有限,所以进行分发的速度也会非常慢。

新京报:在物资调度方面,目前市场上的物流企业有哪些优势?

薛军:应该说,目前我国物流的信息化水平还是比较高的。一方面,在需求端,能够采集到真实、有效的需求信息;另一方面,在供应端,能够快速地对接、处理好捐赠物资、供应物资的信息,就能够用一种网格化的方式来实现救灾物资的调度,更加快速和高效。

新京报:授权征用电商企业从事救灾物资调度,有没有法律上的支撑?毕竟这些物资是捐赠物资,在法律上对企业参与调度是否有什么限制?

薛军:这个问题也容易引发误解。其实在理想状态下,我们应该有一个成熟的体制,像阿里、京东、顺丰等企业,是被纳入到类似于救灾期间政策采购供应商名单之中。一旦发生大的灾情,它们就自动地履行相应的责任。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这套体系,所以在疫情的紧急状态下,国家可以采用类似于征用的方式让这些企业参与到救灾物资的物流分配中来。但这是一种应急手段,长远来看,还必须建立救灾物资采购商的名录。

如果有名录,其实就无所谓“征收”的问题,而是政府采购的问题。但现在倘若以征用的方式,其实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宪法》《物权法》等都有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在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征用相关物资和服务能力,并且给予相应的补偿。

新京报:您的呼吁中,强调政府部门应尽快与电商企业商定授权方案,这其中的“授权”包括授予哪些权限?

薛军:之所以要强调授权,是因为物流实际是一个完整的生态化体系。不可能只授权对方来运货,但货从哪里来、要运到哪去,肯定也要授权其做配套的工作。所以企业就需要有采购、运输、分配一系列的权限。

新京报:企业参与物资调度,如何来保证分配合理、信息公开呢?

薛军:毕竟这些企业是盈利性质的,公众可能会有疑虑,它们会不会从中渔利、搞利益输送等等,这种疑虑很正常。对此,信息公示、确保公开透明至关重要。通过建立一个公开透明可查询的信息平台,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并引入财务审计,通过内外加压,避免企业做出不当行为。

新京报:您还提议建立救灾物资调度信息平台,这个平台是怎样的架构?

薛军:其实美国在2005年卡特琳娜飓风灾难之后,就建立了一个救灾物资管理体系。这个体系认为,政府如果承担所有救灾物资的收集、分发工作,一方面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另一方面,也不够专业。所以美国政府就把相关工作外包给沃尔玛、亚马逊等企业。他们有非常强大的物资调配管理能力,政府要做的就是确定选拔标准、对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列入采购商的目录。

一旦发生灾难就启动预案,这些企业自动进入实战状态。它们直接有权限去采购、运输、分发救灾物资,而政府部门的工作就是监督、规范。

当然,目前的疫情状态下来不及去构建制度,但有必要先做事、先让这些企业参与进来,通过这样一次实战,为今后建立完善的制度提供经验依据。在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救灾物资调度信息平台制度,对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非常重要。

□孟然(新京报时事访谈员)

评论投稿信箱:shepingbj@vip.sina.comshepingbj@vip.163.com

评论投稿信箱:shepingbj@vip.sina.comshepingbj@vip.163.com

(责任编辑:季丽亚 HN003)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