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它是反映居民能否买得起房子的主要指标。根据这项考核办法,温州市以各县(市、区)2010年末的房价收入比为基数,由市住建委和市统计局进行考核。2011年的房价收入比为12以下的不排名,计为基本分;其他的按房价收入比降低率计分,房价收入比比2010年增加的不计分。计分公式为:[该县(市、区)房价收入比降低率/排名第一的县(市、区)房价收入比降低]〕×5。市委考核各县(市、区)的总分最高为115分,房价收入比最高得分为5分。这些考核分还要折算到每个干部的头上,将整体与个体的考核“打通”。 [详细][评论][微博互动]
- 赞成:迈出房价问责一小步
马红漫:温州新政迈出房价问责一小步
面对国内一线城市近30倍的惊人房价收入比水平,公众需要的不仅仅是行政考核指标的初步改进,更应直接把房价调控绩效作为行政部门一票否决的标准,否则难言房产市场的实质性转变,房价回归也只能是一场镜花水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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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房价收入比”入考核有利科学调控
可以肯定,将“房价收入比”作为官员的政绩考核指标,并与官员的升迁、任用紧密挂钩,就容易促使官员重视房价合理性、重视居民收入的提高。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事例也告诉我们,很多工作,只要与官员的考核较真、与官员的升迁挂钩,就容易出成效。[详细]
- 忧虑:或只是一种姿态
志灵:“房价收入比”考核官员只是一种姿态
微不足道的政绩考核权重以及在计算方法上的“重相互之间对比而不重视绝对值”的弊病,使得这样的创新之举,基本上可以说就是个摆设。至于说有人建议的将这一考核列为“一票否决”项目,也不过是一厢情愿。[详细]
雷泓霈:房价收入比考核要谨防被异化
“某某纳入政绩考核”之所以变形、走样,就是因为“政绩考核”虽是有效方法,也不能常用、惯用、大面积使用。一旦出现泛滥和常态化,各项工作都纳入“政绩考核”,基层官员在考核面前的紧张感、紧迫感和高度重视,就容易泛化、迟钝化,出现破罐破摔的心理。[详细]
- 建议:关键在于执行
陈庆贵:房价收入比纳入官员考核的三个关键
在房价居高不下,房价问题成为社会突出矛盾的背景下,温州此举的重大现实意义不言而喻。问题是,将房价收入比纳入官员考核是一回事,能否达到让房价回到合理价位的预期目的又是一回事。温州能否将好事做好并如愿以偿,还须在操作层面把握好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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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嘉琛:考核“房价收入比”关键在于执行力
让“房价收入比”考核真正起到作用,首先要确保考核数据真实可信。从以往的经验来看,以虚报、瞒报等形式伪造相关数据的行为并非没有发生,如果房价数据“被压低”,而收入数据“被增长”,以此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当然会明显失真,考核也就失去了意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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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首尔的房价和地价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在市中心一带,一套90多平方米的住宅,价格在1.5~2.5亿韩元之间(约相当于人民币90万元至150万元),一名国家公务员或企业中低收入员工要购置这样一套住宅,需要工作15~18年。
瑞士是全世界房价最高的国家之一。以价格最高的苏黎士为例,在苏黎士市区或风景区的房价每平米约合2500~7000瑞士法郎……[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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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针对房价飙涨,中央政府连续3次出台调控措施,不过,房价上涨似乎未受到根本遏制,最近几个月,一些城市房价再现上涨苗头。房价问题事关公民的基本权利,理应成为最关键的政绩指标之一,尤其是在高房价已危及经济运行安全,成为民众幸福感最大威胁的当下,将“房价收入比”纳入官员政绩考核,作为调控房价的一种“政治手段”,其实值得尝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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