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借读费只是教育资源不均衡分布的“傀儡”

2008年11月23日09:29  来源:

  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近日通知,决定从明年元旦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义务教育借读费一项。广州的媒体都将这一消息进行了“本地化”处理,但口径也并不一致。有的言之凿凿,算出初中借读生每年最多可省2000元;而有的报纸则持谨慎乐观态度,因为市教育局回应说,广州并无借读费的收费项目,逾13万非本地户籍学生是否受惠尚难确定。

  因而,一项志在减负的政策立刻面临紧迫的任务,那就是寻找它的目标人群,把他们从暧昧的现实中甄别出来。这看起来挺有难度。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解释,今年9月1日前,已对普通生和借读生实行“一费制”,采用两套不同的收费标准。其中,后者要缴纳的书杂费比前者高500元,民间仍然称之为“借读费”,而不论原先不明不白的它们是不是早被收费制度“洗白”。

  唯有如此理解,既然自行跨学区到其他学校借读,有择校就要有收费,但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是不允许收取的,于是借读费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为了“择校费”的替身。虽无借读费之名,却有借读费之实。事实上,那要如何执行国家的减免政策才算恰当?问题似乎又被推回了原点,还要等物价部门发出实施细则。可见,教育的现实总会比政策更激进些,同样考验政策的动机及用意能否完整兑现。不过,借读费称谓的变迁不涉及根本,仅仅纠缠于它不放,反而让我们看不清这个问题。舆情也显示,家长有着比借读费更多、也更复杂的焦虑。

  在实际情形中,对那些无法用权势为孩子谋取教育资源的民众来说,或明或暗的借读费即便构成经济压力,但至少提供了通道,使下一代可借由某种意义上的交易进入异乡的学校。而制度化的借读费则巩固了这一通道,即使斥之为不公或不义,可教育机会显然比厘清真理更近于人情。由此,对于取消借读费的做法,很难用赞同或反对来描述感受,教育的实情令人欲言又止。

  与此相类似的还有民众对择校费的心态,若论其弊端都作痛恨状,可若要取消它,又是万般无奈下的不情愿。已有人担忧,禁收借读费,也许面临更大规模择校热,并无法保证收费不以其他“捐资助学”的名目出现,费用会不会更大。更深切的忧虑是,整顿借读费是否会切断借读的可能,或者令借读更难。说到底,教育资源的实际分布决定一切,城市教育资源比农村多,教育质量高于农村;而家长面对的不是是非题,而是选择题———实质上无可选择,因为势比人强,怎能不低头?

  当然,借读费与择校费的内涵并不一样,但若观察其间教育选择的处境,又是大同小异。特别是对那些优质教育资源来说,定价权自然不在教育的需求方,家长们要利用竞价去争取理想中的强大师资、良好环境,为后辈向上流动赢得潜力更大的教育途径。有时,是否具有竞价资格都成问题。因此,借读费等从来不是真问题,它是被牵线的“傀儡”,其波动或反复不由自主。

  为此,回到一项针对名称为“借读费”的收费禁令上,借读生政策是否又要重新洗牌?至于家长所在乎的、可能会产生的新收费,是否又要让社会经历由乱而治的漫长折磨?每一次教育公平政策之实施,其相应政策配套,完善教育投入办法,却说也说不得,说也说不清。而这就是义务教育实况的一个缩影。至于如何优化及改变,无论“教育券”或“均衡教育”等讨论,相关的策论已然充足,社论不用赘言,期待以时间换空间。

  据说借读费是由于户籍跨区域、占据当地教学资源所收取的费用,本意属于义务之外的私人自愿补偿。何曾想,它的属性经过历史积淀和现实运作,已经变成国民对他乡教育资源的一种赎买行为。它就像一个显露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影子,行政命令试图要消除它,可那个制造影子的身形未受影响,或者说在可见的将来少有受干预的可能,无怪乎影子也能让我们心意难平。

【作者:社论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贾浩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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