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贪官起诉也是历史进步

2008年09月07日09:47  来源:

  据报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安徽省卫生厅原副厅长尚军,在状告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名誉侵权一案宣判后,又将制造其“桃色”新闻的作者滁州人张国华推上被告席索赔20万元,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目前,社会上同时存在着两种情况:一是某些大权在握的高官利用权力甚至干涉法律,对批评者以诽谤罪进行报复;二是某些贪官身陷囹圄,似乎失去了话语权,什么屎盆子都得接着。对待前一种情况,要通过健全法制和舆论监督,遏制当权者的为所欲为;对待后一种情况,目前则需要以法制和理性的态度去对待和处理。现在,有一个贪官要为自己辩解了,公众应该对此持什么态度呢?

  我想起“文化大革命”时的一件事。那时我的一个老师被打成了现行反革命,一条条“罪状”都被揭发出来。其中一条是,她朗读纪念李文忠烈士的课文时,故意把“心中惟有毛主席”念成“心中没有毛主席”。这位老师对此死不承认,但那时,她已经没有话语权了,这件事无疑成为她的一条严重罪状。那个年代,人们或许相信,对坏人,就是要恨,一切手段都是正确的,包括扣屎盆子。

  尚军是一名贪官,看来司法已经下了结论。假如因为她是贪官,就可以以新闻的形式把未经核实甚至是莫须有的事情安在她的头上,岂不是和“文化大革命”时的做法一样了?但历史的车轮已经又转过了40多个春秋。从这层意义上看,不管官司结果如何,贪官的起诉和法院的受理应是一个历史的进步。

【作者:潘璠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贾浩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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