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灾也应发挥民间积极作用

2008年05月17日15:39  来源: 东方早报    作者:魏英杰

  行政主导体制和社会自发救灾体系相结合,才能发挥更大作用和效果

  巨震袭来,举国哀恸。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地质灾难,国家和政府反应非常迅速,获得了国人的高度认同和赞扬,国外媒体也纷纷表示赞许。连日来,无论从政府反应速度,还是部队等救援力量的施援工作,都体现了行政主导动员体制的优势。

  可以说,在当前的抗震救灾之中,仍有必要以这种动员体制为主导力量,集中力量,及时、高效地进行搜救和赈灾、善后重建工作。不过也要看到,接下来所要面对的将会是一场持久战。特别是震区赈灾和善后重建工作,任重而道远。因此,非常有必要构建以行政力量为主导,各种民间力量广泛参与的运作体系。

  这几天来,总有一些场面让人潸然泪下。汶川震后,当夜从成都往都江堰路上,不时可看到出租车打着“双闪”往震区开去。后经统计,多达一千多部成都出租车,自发前往都江堰等地运送伤患。闻悉灾区缺水缺食物,本身受到地震影响的眉山市,多名市民购买物资自发前往赈灾,其他市民看到后,也陆续加入这支志愿者队伍。在网上,一些知名人士凭借自身公信力及以往组织捐款的经验,发起捐款捐物的活动,准备将赈灾物资运至灾区,直接发放到灾民手中。

  像这样自发自愿的义举,还有许多。灾难发生后,很多人并不满足于眼球关注或捐点钱,还愿意起而行动,投入到实际赈灾工作之中。这样的心情非常可以理解,这样的热情更值得鼓励。大灾面前,行政动员体制就像编制了一张大网,可以保证各项工作及时有序地开展。然而,网再大总有疏漏之处,这就需要其他的积极力量介入其中,从而使这张抗灾大网更为坚固牢实,不致出现断裂之处。换句话说,行政主导体制和社会自发救灾体系相结合,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和效果。特别是在今后的善后和重建过程中,民间组织往往可以发挥持久的、积极的作用。

  这里说的民间组织,主要指民间自发赈灾救援力量,既包括成型的、专业的民间机构,也包括松散的临时援助团队,且与各类官方慈善组织有所区别。可能有人会担心这类民间组织的公信力。但我认为,只要做好协调工作,发挥这些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并不存在多少困难。比如,可以在行政上设置相关人员,负责协调组织这方面的物资发放,以及统一调度志愿救援队伍。现在有的灾区,便将政府捐赠点和民间捐赠点分开,不失为好办法。

  经验表明,抗灾赈灾和善后重建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汶川大地震乃数十年罕见的地质灾害,对于抗击这场灾难的艰巨性,必须有高度认识和充分准备。因此,更应广泛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发挥各类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

  刚刚得到消息,我的朋友李西闽在彭州山区不幸被困,到了15日下午方才万幸脱难。在这里默默祈福,惟愿灾区所有苦等救援的人们,都能像西闽兄那样安然脱险。

  

(责任编辑:易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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