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国巨殇,国之重器理应体现社会责任

2008年05月17日14:06  来源: 华夏时报    作者:任孟山

  浩劫突至,家国巨殇。覆盖十几个省份的年初冰雪灾害的痛苦记忆还没有完全过去,四川汶川又发生了7.8级地震,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16日16时确认,汶川地震已造成21500人死亡,遇难人数估计在5万人以上。如此巨大的数字,令人无比震惊。前两天还在为风暴中死去的数万名缅甸人的悲痛,现在灾难则以另一种方式来到了中国。

   面对大灾,无数个人和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纷纷捐款捐物,积极参与献血,帮助灾民共渡难关,展现了同胞情、爱国心以及人性之美。同时,很多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也作出了即时响应,向灾区人民和全世界人民表达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担当。台塑集团捐款1亿元人民币(下同),台湾鸿海集团捐款6000万元,台湾润泰大润发公司捐款5000万元,台湾富士康科技捐6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行情,股吧)捐2600万元,中国银行(601988行情,股吧)捐64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行情,股吧)捐5104万元,中国平安(601318行情,股吧)在前期捐款500万元之后追捐3000万元……中国人寿(601628行情,股吧)董事长杨超则在14日晚间宣布,中国人寿设立的“国寿慈善基金会”将承担所有在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成长至18周岁的相关费用。

   在这个根本无法列举完的名单中,我们向所有表达爱心和责任的企业致以敬意。伴随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和经济发展的高速度,中国出现了一批大型甚至是超大型企业,它们实力雄厚,部分企业还打入了世界500强。在这次赈灾过程中,很多企业用自己的行为向社会展现承担社会责任的光彩之处。在去年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中,曾经有论者表示,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应该有太多苛求,尤其是不能有太多道德责难,因为它们也有自身的困难。

   企业需要积累,不能用力过猛,不自量力地表示社会责任可能会贻误企业发展。但必须应该表明的态度是,在这样一个非常时期,企业应该展现出社会担当,特别是那些大型和超大型的国有企业更应该如此。在当下中国的社会与政治语境中,企业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说辞并不少见,但实际情况是确实有部分企业没有表现出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行动,“口惠而实不至”的现象并非没有。

   大企业不进行捐赠,不一定就意味着没有社会责任心,或许它们有其他的表达方式。但是,在这样一个数十年不遇的大灾面前,吁请那些利润动辄百亿甚至千亿的超级企业进行捐赠,也并不是一个过分的要求。如果大家打开一些著名网站的论坛,随处可以见到“晒晒企业捐赠单”的帖子,有网民对一些大型企业指名道姓进行评点和呼吁,也有网民对台湾企业和大陆企业的表现进行了对比。因为,有的超级企业的捐赠数额,无论与自身实力相比,还是和同类型同规模的企业相比,都有明显不符和差距,更有甚者,至今没有看到它们行动。有些整天在舆论面前风光的亿万身价的企业家们,在灾情到来的时候,也不见他们的身影。

   当然,“挟灾情以令企业”的做法,在逻辑上不是没有问题,弄不好还会授人以民粹主义的口实。可是,大灾当前,企业扶危济困的社会责任,却是需要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或救灾物资加以体现的。如果说企业不进行捐献就没有社会责任的判断,过于武断,但是它的社会责任因此如何体现却肯定令人费解。西方私人企业的发展史已经表明,其成熟的重要标志是从埋头只顾企业发展开始转向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更何况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大型企业,更应该有所表现。而且,或许支持它们发展的散户股东中,就有那些被埋在瓦砾中或者失去家园的人们。

   现代企业的成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所有的“企业道德资本”密切相关,而“企业道德资本”的积累需要企业敢于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而且,就企业个体成长的历史过程而言,承担社会责任不仅是现代企业对社会的应有回报,也是继续为其生存与发展赢得必要的社会支撑。

  

(责任编辑:易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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