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穿古装庭审是演戏并非审案

2008年05月12日08:33  来源: 浙江在线  
  书记员穿上古装当县令,院长摇身变演员,民女潘金花年轻貌美,嫁给村民武大发,后遇到广东大款西门大,西门大挑唆其与武大发离婚。陕西省石泉县法院用特别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据称此举在全国法院系统尚属首次,有人认为普法教育效果良好,也有人认为这种方式值得商榷。(5月10日《华商报》)

  要说好,还是有点好。从百姓观看的效果来看,起到了普法教育的效果。但笔者觉得群众还是大多出于观看古装县令,出于好奇,并非在于看断案本身。这样的断案,并非审案,而在于演戏而已。

  法院用这种今案古审、现场说法的方法,是旧瓶装新酒,吸引群众观看,目的是将发生在本地比较有典型意义的案子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表演出来,让观众在笑声中懂得了法律,也学会维权。既是法律的进步,也是群众掌握法律的一种渠道。若是法官板起脸审案,教育者只是当事双方,而非广大群众。这样的形式达到了教育人的目的,更是创新审案,让审案的形式多样化,真正让法律接近群众接近生活接近事实,法律也能人性化。

  此形式虽有诸多好处,但也并非一定要由法官亲自来表演。既然形式好,何不将其编成典型案例剧本,对确实有影响有普及作用的案件,用艺术的形式,用群乐于接受的形式表达出来。法官可用法律和艺术的结合形式形成剧本,通过艺术剧团去表演,法官表演就不会觉得很生硬,也很忘词了,法官会有更多时间去审案,更多的案子就能得到尽快审理。

  此只能是一种艺术化的演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审案,案子已经审结,只是通过艺术再现,进行普法宣传,达到教育群众目的,那么就由普法领导小组出面,进行协调组织,各级相关单位进行配合,然后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因人因地而已进行宣教。陕西一些地方的群众喜欢秦腔,那么就用古装秦腔的形式去表演,群众或许更多,在看戏的过程中达到教育的目的,岂不比法官的表演更好。也能让法官更多的钻研业务,整理更多更好的典型案例,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塑造人、武装人、引导人。

  旧瓶装新酒,酒要更香,没有酒香,瓶子再好看,只能是形式,所以要普法更要从内容上下功夫,让内容更好看,形式更丰富多彩,那么是演戏也好,断案也罢,才能经久不衰。
(责任编辑: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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