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网上晒商业贿赂名单的阳光意义
2008年05月11日10:36
来源: 红网
5月8日,湖北武汉市首次集中曝光了一批涉及商业贿赂的经营单位。这些经营单位被列入“黑名单”,并在该市建委、国土房产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新闻出版局的政务网上同时公布,其在武汉市相关领域的经营活动将受到限制。(据5月9日《湖北日报》)
据了解,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有三:一、主体是经营者,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二、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即为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三、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
武汉市政府通过网络来“晒”商业“行贿门”,好处多多,让人有了一种扬眉吐气的快感,笔者认为,其阳光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打破了行业、区域利用不正之风搞“垄断”,让经营者真正步入“公平、公正、公开”快车道,从而彰显了武汉市政府切实转变到市场经济下执政,进而表明我们的政府以科学发展观正在为人民行事、谋政。一位从事房地产行业的人士如是说,政府下大力气打击商业贿赂,实际上是在给我们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一方面引导企业把心思用在正道上,不能为了某一个项目的短期利益而牺牲掉企业的发展前途。另一方面,让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不能得逞,能使清白做生意的企业更有干劲。
其次,武汉市不护短,不捂盖子,正采取积极有效手段,并以制度形式,让商业“行贿门”见阳光,营造的是一个风清气正的招商引资环境,打造了一个“诚信政府”,就是这一“诚信”,再一次从侧面映射了武汉城市圈作为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所具有的实力、能力和决策力。
其三,武汉市政府以互联网形式,在网上曝晒商业“行贿门”,在网络信息迅猛发展的今天,在拥有2.3亿网民的国度里,如此直视网民,取信于网民,这也正说明了政府正在吸纳网络民意,为科学决策正在找寻第一手最为宝贵的材料,这样所作的政府决策才经得了推敲,经得住考验,才有群众基础并具生命力与向心力。
武汉市在网上曝晒商业“行贿门”,值得更多的“行贿门”深思,笔者由衷地希望你们以此为戒,学会“干干净净”经营,让你们的“行为秀”终成历史。
据了解,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有三:一、主体是经营者,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二、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即为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三、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
武汉市政府通过网络来“晒”商业“行贿门”,好处多多,让人有了一种扬眉吐气的快感,笔者认为,其阳光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打破了行业、区域利用不正之风搞“垄断”,让经营者真正步入“公平、公正、公开”快车道,从而彰显了武汉市政府切实转变到市场经济下执政,进而表明我们的政府以科学发展观正在为人民行事、谋政。一位从事房地产行业的人士如是说,政府下大力气打击商业贿赂,实际上是在给我们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一方面引导企业把心思用在正道上,不能为了某一个项目的短期利益而牺牲掉企业的发展前途。另一方面,让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不能得逞,能使清白做生意的企业更有干劲。
其次,武汉市不护短,不捂盖子,正采取积极有效手段,并以制度形式,让商业“行贿门”见阳光,营造的是一个风清气正的招商引资环境,打造了一个“诚信政府”,就是这一“诚信”,再一次从侧面映射了武汉城市圈作为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所具有的实力、能力和决策力。
其三,武汉市政府以互联网形式,在网上曝晒商业“行贿门”,在网络信息迅猛发展的今天,在拥有2.3亿网民的国度里,如此直视网民,取信于网民,这也正说明了政府正在吸纳网络民意,为科学决策正在找寻第一手最为宝贵的材料,这样所作的政府决策才经得了推敲,经得住考验,才有群众基础并具生命力与向心力。
武汉市在网上曝晒商业“行贿门”,值得更多的“行贿门”深思,笔者由衷地希望你们以此为戒,学会“干干净净”经营,让你们的“行为秀”终成历史。
(责任编辑: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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