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治“有禁不止”

2008年05月09日08:59  来源: 解放网-解放日报    作者:徐家麒

  上月20日晚,证监会以异乎往常的做法发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意见规定,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就在市场刚对大小非减持的担心有所缓解之时,却接二连三地发生一些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大小非的行为。

  4月29日,宏达股份(600331行情,股吧)两股东在竞价交易系统违规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分别占宏达股份总股本1.35%和1.40%;开开实业(600272行情,股吧)一股东在4月21日至5月7日期间,违规减持占开开实业总股本1.55%的股票;同时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冠福家用(002102行情,股吧)也出现了占该公司总股本1.19%的违规减持。这些上市公司股东的所作所为,可以说是顶风作案,公然视市场禁令为儿戏,简直到了胆大妄为的地步。

  对一个社会来说,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才能使一个复杂的社会成为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在利益博弈激烈的资本市场,同样需要具有权威的游戏规则,规范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只有做到了“令行禁止”,才能造就一个有效的市场。如果听任市场上那些违规违禁者的肆意妄为,不仅使市场失去效率,而且还会给市场其他投资者带来极大的不公。

  现在的一个严重问题是,市场不是没有法规、条例、意见之类的“禁”,而是缺乏对“止”的有效而及时的落实。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我们不断地听到监督部门对违纪违规上市公司的谴责,然而,上市公司违纪违规的行为又不断发生。大量“禁而不止”的现象说明,谴责声不会带来违纪违规者的良心发现。在某些人看来,违规的成本很低,而利益的空间很大,为什么要被“禁”所“止”呢?也正是因为这样,有人竟敢不顾证监会刚刚发布的相关规定,利欲熏心地作出违规减持的举动来。在管理层用组合拳给连续大跌的市场增加信心的时候,会有接二连三的“大小非”违规减持,我们不得不感到,对市场中“有禁不止”这种顽疾非得严治不可了。“有禁不止”也是大的利空。

  昨天有消息称,宏达股份两违规减持的股东已被证监会立案稽查,这为盼望市场公正公平的广大投资者所欢迎和支持。笔者在此建议两点:一是处理要果断,不要使违纪违规者抱有幻想;二是处罚要严厉,一定要让以身试法者蚀“大把米”。

(责任编辑: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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