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庆魁限期退款的多重意义
2008年05月04日10:45
来源: 浙江在线
作为万里大造林案件的重要涉案人员何庆魁,能否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退出数百万元涉案资金,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4月28日下午,何庆魁携其子何树成等来到内蒙古公安厅万里大造林专案组,配合警方调查取证,并表示将退还涉案资金。(5月3日《中国青年报》)
轰动一时的“万里大造林”案件,因为涉及何庆魁而更加引人注目。何庆魁本人,则也因此受到争议和指责,一度成为舆论关注和批评的焦点。此番何庆魁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并表示将按警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退还488万元涉案资金,我认为是有着多重意义的。
首先,对何庆魁来说既是解脱也是警醒。何庆魁是非常受人尊重的喜剧作家,无意间卷入“万里大造林”案件,确实有点出人意料。何庆魁不知是心存侥幸,还是不想破坏在人们心目中的完美形象,所以在初期显示出了消极、“抵抗”态度,多次否认自己跟该起案件有关,特别是否认从中获取非法所得。如今警方裁定何庆魁必须限期退还488万元涉案资金,无疑是对何采魁以往说法的最好“回击”。虽然其中也有何庆魁积极配合的成分存在,但何庆魁仍然应该以此为教训,无论对待什么样的事,都应端正态度,妥善处理,而不能得过且过,甚至隐瞒真相,欺骗公众。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要以为外界不知就可以自圆其说。包括他和高秀敏的“夫妻”关系,实际是建立在和前妻并未离婚基础上的,此事在高秀敏去世后得以曝光,对何庆魁来说多少是个尴尬——这是题外话。当然,面对“万里大造林”案件,将问题如实交待清楚,按要求限期退还涉案资金,也可以使何庆魁彻底摆脱无端的困扰和影响,从而轻松面对生活、面对观众,继续从事自己的事业。
其次,对其它艺人来说也是个很好的“两面”教材。一方面,作为深受公众关注的艺人,无论是代言产品广告,还是直接从事经营性活动,都应慎之慎,不但不能人为存在欺骗、欺诈性行为,也要防止被他人利用,“误入岐途”。另一方面,即便真的在代言产品广告或经营活动上出现了问题,也不要过于紧张,更不必拘于所谓的“公众形象”而企图绕开是非,摆脱责任。其实大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存在问题,不管你怎么解释和开脱,也都是无济于事的,往往会越抹越黑,不如来个彻底交待,坦然面对,反而能得到公众理解和谅解,争取早日将事情揭过去。比如说葛优,在“亿霖”案件上表现的积极态度,就很受好评,葛优的形象也没因此受到多大影响;而郭德纲,在所代言的产品广告被央视作为反面典型曝光后,还死不认错,一次次狡辩,颇令人反感。
再之,体现出了警方务实高效的办案作风。警方没有因为案件涉及的何庆魁是名人就网开一面,也没有因为何庆魁一次次通过媒体表示“自己是清白的”就畏葸不前,而是实事求是,多方调查取证,终于初步弄清事实真相,并果作出要求何庆魁限期退还涉案资金的决定,这种办案作风不值得肯定和提倡吗?而当地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力追缴涉案资金,最大限度地减少被骗投资群众的经济损失,是公安机关侦办万里大造林案件的重要任务”,更能反映出警方勒令何庆魁限期退款的英明果断。如果全国各地警方在对待类似经济案件(比如传销等)上都能如此重视、高效,那群众在特殊情况下的利益损失将大大降低。
此外,明确要求何庆魁限期退还涉案资金,也有助于案件的最终了结和相关制度的落实。当事人就相关经济问题作出退还应退资金的承诺和保证,但事后却迟迟不付诸行动,既影响案件的完结,也损害制度的严肃性,而像这样的情况很常见。如果不设期限,何庆魁能否会主动、尽快退还涉案资金呢?488万元毕竟不是小数目啊,谁往外拿都有点心疼。限定了退还期期限,无疑将打消何庆魁方面的拖延念头。何庆魁在这规定期限内将如何行动,我们拭目以待。
轰动一时的“万里大造林”案件,因为涉及何庆魁而更加引人注目。何庆魁本人,则也因此受到争议和指责,一度成为舆论关注和批评的焦点。此番何庆魁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并表示将按警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退还488万元涉案资金,我认为是有着多重意义的。
首先,对何庆魁来说既是解脱也是警醒。何庆魁是非常受人尊重的喜剧作家,无意间卷入“万里大造林”案件,确实有点出人意料。何庆魁不知是心存侥幸,还是不想破坏在人们心目中的完美形象,所以在初期显示出了消极、“抵抗”态度,多次否认自己跟该起案件有关,特别是否认从中获取非法所得。如今警方裁定何庆魁必须限期退还488万元涉案资金,无疑是对何采魁以往说法的最好“回击”。虽然其中也有何庆魁积极配合的成分存在,但何庆魁仍然应该以此为教训,无论对待什么样的事,都应端正态度,妥善处理,而不能得过且过,甚至隐瞒真相,欺骗公众。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要以为外界不知就可以自圆其说。包括他和高秀敏的“夫妻”关系,实际是建立在和前妻并未离婚基础上的,此事在高秀敏去世后得以曝光,对何庆魁来说多少是个尴尬——这是题外话。当然,面对“万里大造林”案件,将问题如实交待清楚,按要求限期退还涉案资金,也可以使何庆魁彻底摆脱无端的困扰和影响,从而轻松面对生活、面对观众,继续从事自己的事业。
其次,对其它艺人来说也是个很好的“两面”教材。一方面,作为深受公众关注的艺人,无论是代言产品广告,还是直接从事经营性活动,都应慎之慎,不但不能人为存在欺骗、欺诈性行为,也要防止被他人利用,“误入岐途”。另一方面,即便真的在代言产品广告或经营活动上出现了问题,也不要过于紧张,更不必拘于所谓的“公众形象”而企图绕开是非,摆脱责任。其实大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存在问题,不管你怎么解释和开脱,也都是无济于事的,往往会越抹越黑,不如来个彻底交待,坦然面对,反而能得到公众理解和谅解,争取早日将事情揭过去。比如说葛优,在“亿霖”案件上表现的积极态度,就很受好评,葛优的形象也没因此受到多大影响;而郭德纲,在所代言的产品广告被央视作为反面典型曝光后,还死不认错,一次次狡辩,颇令人反感。
再之,体现出了警方务实高效的办案作风。警方没有因为案件涉及的何庆魁是名人就网开一面,也没有因为何庆魁一次次通过媒体表示“自己是清白的”就畏葸不前,而是实事求是,多方调查取证,终于初步弄清事实真相,并果作出要求何庆魁限期退还涉案资金的决定,这种办案作风不值得肯定和提倡吗?而当地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力追缴涉案资金,最大限度地减少被骗投资群众的经济损失,是公安机关侦办万里大造林案件的重要任务”,更能反映出警方勒令何庆魁限期退款的英明果断。如果全国各地警方在对待类似经济案件(比如传销等)上都能如此重视、高效,那群众在特殊情况下的利益损失将大大降低。
此外,明确要求何庆魁限期退还涉案资金,也有助于案件的最终了结和相关制度的落实。当事人就相关经济问题作出退还应退资金的承诺和保证,但事后却迟迟不付诸行动,既影响案件的完结,也损害制度的严肃性,而像这样的情况很常见。如果不设期限,何庆魁能否会主动、尽快退还涉案资金呢?488万元毕竟不是小数目啊,谁往外拿都有点心疼。限定了退还期期限,无疑将打消何庆魁方面的拖延念头。何庆魁在这规定期限内将如何行动,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易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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