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怎样的城管?

2008年04月27日13:01  来源: 和讯网    作者:蔡正兵

  正在山东聊城参加"和谐城管论坛"的执法局长及代表4月26日达成共识,承诺其所在机构将"树立亲民理念,坚持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城管", 希望以实际行动重塑公众心中城管执法人员形象。(2008年04月26日 新华网)

(和讯财经原创)

  近年来,城管与居民暴力冲突事件一直不时见诸报端,而社会舆论也大多将问题归咎于身为执法者的城管方面。一些地方的城管执法人员只强调自己执法者的身份而忘记自己服务员的角色,在行政执法中让群众感觉到态度粗暴、行为粗鲁,甚至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部分城管执法人员由于服务不到位,执法行为恶劣与群众的关系很僵,于是形成恶性循环:群众越来越不满意,城管执法越来越粗暴。为此,当务之急必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把服务贯穿于执法过程中,服务好了,群众自然不会为难城管执法人员,城管执法人员也只有改进作风,提升服务发展意识,才能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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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眼中的执法人员代表着政府,如果城管自身作风不过硬,群众就可能会骂政府,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城管主要针对的是一些"既不构成犯罪、危害公共安全,却又影响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执法的对象多是无权无势的普通群众,有时候也许会有些群众不理解,对执法行为很抗拒,话说得难听,行为也很过火,这就更需要执法人员耐心地讲政策讲道理,而不是以暴易暴。如果一味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既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又会加深城管与群众的矛盾,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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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但是,在我国一直以来却没有专门针对城管的立法。城管执法依据主要是各地政府文件和其他部门规章,依据过多,内容繁杂,操作难。因此,政府要把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城管执法提供法律依据,规范城管队伍执法行为。城管人员和群众之间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因而解决矛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进行人性化执法管理,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文明执法",不仅是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文明,也包括被执法者以及整个社会的文明。只有城管人员真正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并分别针对不同类型,因时因地积极疏导;人民群众遵章守法,对城管工作多一份理解,多一份配合;同时社会舆论也应尽量营造良好的氛围,不要粗暴对待执法者,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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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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