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市长驾车撞死小学生组织调查的追问

2008年04月14日09:15  来源: 和讯网    作者:李六合

  4月12日,中共湖北宜昌市委作出决定,因驾车致一名小学生死亡,湖北省宜昌市下辖的当阳市市长范晓岚即日起离岗接受组织调查。(4月13日重庆晚报)

(和讯财经原创)

  女市长驾车撞死男童这件事最近在网上沸沸扬扬,可直至看到这个报道之前快个把月了,也未见有知情者、媒体或公安部门来清楚地说明真实情况,现在终于见到宜昌市委作出决定,让当阳市市长范晓岚从即日起离岗接受组织调查,使民众心中的“私了”疑虑打消,但能否像其他交通事故肇事者一样依法调查、按程序解决值得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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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为什么女市长驾车撞死男童这件事发生快一个月了,宜昌市委才作出决定组织调查,而为何当时公安机关在送赔偿金时反应如此迅速(事发后2天)、还让受害人家长不再追究?如果这件事媒体没有曝光,哪是否就官官相护,用金钱“搞定”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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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女市长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严禁未经批准私自驾驶公车”,从她超速行驶导致该车祸的发生的情况来看,范市长肯定不是第一次未经批准私自驾驶公车。以前未经批准私自驾驶公车多少次?为什么纪检部门视而不见?这次调查是否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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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三,违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应当负全责。根据《刑法》规定,此类案件不属于自诉案件,因此也就不存在“私了”。而事后公安机关和肇事者急速采取了向死者家属赔偿了20万,以及2万元安抚费,并与其父母签订协议要求“不再追究”。这种方式涉嫌“摆平”让领导干部就逍遥法外,这种知法犯法的做法是否该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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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四,女市长也成了“马路杀手”,是否也调查一下领导的驾照的真伪,是否是假的真驾照。当今有多少领导敢说任上拿的驾照实诚,“学习”满勤,“考试”过得硬,没走过场?“水货”驾照、“水货”手艺,哪有不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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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问的目的在于:盼望宜昌市委调查组,要及时发布相关消息,告知百姓处理进展,媒体也应了解情况,向公众说明。此事毕竟涉及市长,关系到政府官员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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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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