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损失可在税前扣除的新规是否会刺激投资?

2008年04月09日14:40  来源: 和讯网    作者:易蔚

 □马上访谈第2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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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在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第6年一次性扣除。新规定出台的原因是什么?对与我们日渐活跃的资本市场意味着什么?为此和讯网采访了相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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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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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斌: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 蔡昌:中央财经大学税收与财务管理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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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通知”填补了新税法关于投资方面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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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讯网:我看到通知中说到:“2007年度是执行原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最后一年。为保证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顺利进行,做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衔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专门下发文件,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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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斌:也就是说从2008年1月1号起,我们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新的税法与原来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和我们原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条例相比呢,有很多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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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企业所得税法由三个部分组成的,税法是一个层次,第二个层次是相关的条例是,第三层次就是对法进一步明确,针对条例一些具体内容在具体监管中的解释,也就是常见的“通知”。现在新税法已经出来了,条例也出来了,但是因为配套的通知数量非常繁杂,所以国家税务总局不可能在条例出台的时候,同时把所有的通知都梳理一遍,哪些还在适用,哪些不适用,怎么衔接,有逐步出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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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昌:在投资这一块原来本来有规定,但新税法中没有规定,是一个空白,所以说也可以说是一个补充吧,或者讲一个空白点新税法中没有明确,所以现在就给它一个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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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投资损失抵税按实际发生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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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讯网:在前税法体系下,对于股权投资损失、以及转让股权的损失如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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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昌:以前的规定是,未转让的股权投资也就是实际还持有的资产,由于被投资方当年经营不善等原因遭受困损,可以确认股权贬值,在会计核算中进行确认,做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但是纳税的时候不能抵减所得税,税不少交。这是因为税收讲实际发生原则,股权没有转让,那实际的损失等于没有发生,而且你投资的企业未来还有可能转亏为盈了。如果到最后真的亏损得你不得不把厂子卖掉,收回投资的时候,钱亏了,就允许你税前给扣除了。以前的规定呢是说亏损允许在五年内进行抵减,现在改成六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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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斌股权投资损失计税问题比较复杂。我持有股票它还在经营期内,对方企业的盈余与我本企业的帐务与成本收益之间的关系,它分为两种基本方法来进行核算,就是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下,被投资企业即使亏损只要不分红,我投资方计税时是不管的。权益法就是如果你持股比例超过一个比例,对该企业有实际控制能力的时候,那么投资方应当跟随被投资企业所占有股权份额收益的变化,来核算自己的长期投资股权成本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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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经营期满,我要卖掉这个公司的股票或者股权时,这里就有一个资本利得或者是损失的问题。比如说你一百万买的股票,由于这个企业经营不善,你卖的时候只卖了50万,这里就有一个投资损失的问题,资本利得损失。但是这个问题又涉及到当初你核算的时候,比如你的分红,你算不算收益,这里面有一个复杂的核算过程,最终结算如果投资方亏损的话,理论上讲应当是在税前扣除的,在算税前所得的时候,这时投资收益是一个负值,这个时候就等于它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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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扣年限变化是为了内外资征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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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讯网:从五年变化到六年,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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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昌:所以这是衔接,过渡的东西。或者说是对新税法的一个细化而已。由以前内外资有别,到现在统一税制,这中间的衔接需要明确。因为以往的制度上,内资和外资这块计税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可能不太统一。例如,一些外资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所以股权转让损失有的会在优惠年算进去了,不再单独确认。而内资企业则执行五年扣抵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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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通知”为资本市场建立了清晰透明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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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讯网:这项针对股权投资转让损失做出的具体法律解释,对我们的资本市场会产生什么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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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昌:我觉得主要的影响是规避股权投资的风险。仔细观察一下,不难发现随着全流通时代的到来,大型央企、上市公司重组和并购来势迅猛。尤其是2007年,这是一个以央企重组为主题的并购重组年。许多大的投资机构、券商、大企业都招兵买马加入进来。证监会前段时间还说,07通过并购重组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共计约739亿元,增加上市公司总市值7700亿元,平均每股收益提高75%。 但是,并购重组资金量大、风险也大。可以说,这个解释有利于相关的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有利于股权结构调整。而对于参与股权投资的公司来说,则可以降低成本,规避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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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斌是的,我觉得最起码在税收上,明确了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损失的税务处理进一步明确更具有可操作性。培育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对资本市场,包括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交易,这个规定当然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最起码构建了一个清晰透明、可预测的税收环境,我想对大家进行资本投资决策还是很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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