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不必还原“本来面目”

2008年04月02日08:32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林卫萍

  在我们的观念里,祭祀先祖是清明节的代名词。但近日,重庆专家熊笃教授却疾呼,“这样理解太狭隘了,按照《礼记》的说法,清明节期间,正是提倡男女谈情说爱的好时节!”要为市民还原清明的“本来面目”。 (4月1日《重庆时报》)

  清明节的“本来面目”是什么?熊笃教授给出了一个答案——是谈情说爱的节日。不能说这是无稽之谈,因为《礼记·月令》记载:“仲春之月,令会男女,奔者不禁”。而且清明前后,古代男女都会到水边休憩、划船游玩,在野外谈情说爱。

  不过,问题的关键是:清明节有必要还原其谈情说爱的“本来面目”吗?古人的礼仪管理较为严厉,男女青年谈恋爱很不容易,他们需要在清明节释放自己的感情,而现代人交往很是自由,想要谈恋爱,什么时候都可以,不必一定要选在清明节。更何况,我们已经不缺乏恋爱的节日,比如中国的“七夕节”和西方的“情人节”。如果更要多个清明节来“爱”,那爱也实在是太多了吧。

  清明节随着历史的演绎,已赋予特定意义,即成了回忆亲人、缅怀先烈的日子。清明祭祀,不仅是社会的一种需要,更是个人情感的需求。活着的人需要同死去的人在一个特定的日子进行心灵上的交流, 这种交流也是为了更好地活着。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

  其实,还原清明节为快乐节或是情人节是不现实的。你想,已经约定俗成的节日,已经变成寄托哀思的节日,又要变成情人节或快乐节,那岂不是乱了套了?人们习惯于清明节与死去的人交流,熊笃教授又何必强求还原清明节的“本来面目”呢?

  

(责任编辑: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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