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为什么反对废除死刑?

2008年03月19日08:34  来源: 新华网    作者:徐光木
  2007年1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核准权。据官方统计,到目前为止,高院驳回的死刑判决比例达到15%。中国法学家刘仁文称:中国法律界其实已就废除死刑达成了共识,但民意是反对这么做的。也就是说,官方认为现在要废除死刑,老百姓不答应。对死刑的民意的强大支持,在这个问题上与专家学者的看法差别特别大。(《新快报》3月18日)

  在笔者看来,大多数老百姓之所以反对废除死刑主要是三个方面的缘故。

  其一,历史文化传统因素的制约。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我国虽然摆脱了传统计划经济的束缚,但从文化层面上来讲,五千年的古老文明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以改变的,“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观念在大多数百姓心中仍然根深蒂固。意识是观念的派生,老百姓反对死刑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未能摆脱传统观念造成的。

  其二,由法治进程所决定。废除死刑作为慎杀和人道主义的重要体现之一,虽然是法治进步的必然要求,却又不能超越具体的法治环境。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废除死刑虽然是一大趋势,但从短时期来看,在我国实行的时机尚不完全成熟,还有赖于法治的进一步健全和公民法治意识的进一步提高。

  其三,与司法制度密不可分。废除死刑从来都不是孤立进行的,其与司法制度的完善、司法环境的优化有着极大的关系。许多人之所以反对废除死刑,是害怕一旦废除之后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法律的威慑力,从而危害社会安定。这就需要我们在废除死刑的同时健全其它配套制度,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英国、法国、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他们之所以能够顺利地废除或逐步废除死刑,其实是以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以及减刑制度的充分细化和严格执行为基础的,正是由于司法严明和减刑难使得犯罪分子对遥遥无期牢狱生活充满了畏惧。

  老百姓反对废除死刑实质上是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并非单纯的反对。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法治建设中,特别是司法制度的改革当中,进一步严格无期徒刑变有期徒刑的审批程序,进一步科学制定有期徒刑的种类和年限,使得废除死刑所带来的威慑力空缺和惩治乏力现象能够得到填补。如此,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老百姓法治观念的建立,废除死刑自然就可以水到渠成了。

  
(责任编辑:许叶)

 

[发表评论] [复制链接] [收藏此文] [我要提问] [打印]

我来说两句
用户名: 密码:   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热点
推荐
商讯
看过此页的网友也看过了
热点新闻
热门评论
热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