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女协查员之死”反思什么

2008年03月13日07:58  来源: 东方早报    作者:陈才

  3月7日中午12时左右,上海奉贤一女协查员在收集黑车非法载客的证据时,在车内被黑车司机刺死,当时执法人员正在车外准备伏击黑车。正在出席“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虹储居委会主任朱国萍明确表示,不赞成以“钓鱼”、派“卧底”等方式去查黑车。(3月12日《东方早报》)

  对此悲剧,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反思。

  其一,黑车为何屡禁不绝?2005年上海共查处黑车7500多辆,2006年查处黑车2.2万多辆次。2007年1至11月,上海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开展18726次检查,查获黑车2.5万辆。可见,黑车不仅没有因有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而减少,反而有愈查愈多的趋势。

  可以说,公共交通不完善、不配套,给黑车留下了生存土壤。随着地铁“三线两段”的贯通,上海的公交状况已大为改善,但也必须看到,在市郊,公交线路少、车次少、难打车等情况仍较为普遍。而黑车泛滥的地方,正是公交线路较少的郊区。因此要从根本上杜绝黑车,就必须加快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切实改善市郊公交环境和质量。其二,“钓鱼”式执法是否适当?此事最引发争议之处还在于“钓鱼”式执法。按照相关法规,非法营运车辆只有在载客的情况下才能被查处,于是很多地方的执法人员主动出击,雇人乘坐黑车以便人赃俱获。如此执法确实能查获不少黑车,但这种“钓鱼”式的执法有违程序正义,更谈不上“阳光执法”。

  退一步讲,即使这种“陷阱取证”行为在法律上可行,在道义上也是不正当的。正因为如此,人们对于由此派生的“执法经济”才深恶痛绝。以“钓鱼”的方式执法,只会激化矛盾。这是尤需警惕的。

  

  

(责任编辑:许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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