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成为住房保障的受益者吗

2008年01月23日08:14  来源: 长江商报    作者:乾羽

  建设部网站1月18日公布了汪光焘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汪光焘在会上明确指出,2008年要增加限价房供应,鼓励各地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这意味着,政府部门在反复强调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后,开始考虑将中等收入家庭也纳入到政府住房保障规划范围中来。(1月22日《东方早报》)

  我在一所高校任教,衡量自己的收入和社会地位,自认为是中等收入阶层中的一员。而由于年龄已经接近三十,买房也成为眼前必须考虑的事情。

  说句实话,高涨的房价已经让我在心理上不堪重负。事实上,类似的感受并不是个人的,据《中国青年报》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有59.8%的人认为高房价影响最大的是中等收入群体。甚至有人说,中等收入群体成为了高房价的最大受害者。这样的说法自然有些片面,但也说明了在高房价的压力下,缺乏政策保障的中等收入者也是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

  现在,建设部针对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似乎在解决我购房中的难题。但是,在仔细考虑后,我对能否成为住房保障的受益者还是缺乏信心。一方面,我担心这样的保障是否拥有足够的资金。在正常的价值排序中,政府应首先完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再调整中等收入者家庭的住房政策。而现在的情形是,要实现前一个目标“每年需要500亿元的资金,而目前能够提供的资金每年不足140亿元”。连迫切需要解决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都存在巨大的资金空缺,覆盖面更大的中等收入者的保障如何兑现呢?

  另一方面,我担心这样的保障在现实中能否推行。据《大河报》报道:2006年9月底,郑州市政府公布郑州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和当年与2007年两年的住房建设目标。其中,在住房结构中,增加了面向买不起商品房、买不到经济适用房的中等收入者的限价房。但遗憾的是,直到2007年年底,限价房还是只闻其声未见其形。郑州限价房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当限价房的福利属性与商品属性尚未彻底厘清时,政府与房地产商还缺乏加大限价房建设的热情。

  在针对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建设还未完善的情况下,强调针对中等收入者的住房保障实在是只具心理安慰的功能。我更愿意看到的是:房价可以低一些,每月交的房贷可以少一些;我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减一些,因为利率调整而增加的负担可以轻一些。与遥远且模糊的住房保障相比,我更想看到眼前的可以触摸到的优惠。

  

  

(责任编辑:许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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