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地方政府为何建不起豪华办公楼

2008年01月11日13:58  来源: 凯迪网络    作者:长江短笛

  中国人不乏自我褒扬,时不时自诩英雄辈出。在战争年代产生英雄很好理解,但和平时期,具有英雄色彩的各种先进典型也如雨后春笋,这些先进典型对于促进社会进步和形成良好社会风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国门打开与世界交流的扩大,不管是集体的还是个人的先进典型,对人们的影响或所起的榜样作用已经不可与过去同日而语了。人们发现,今天令国人羡慕的发达国家并没有听说有这么多先进典型。

  几个月前,中央为了整治超标违规建楼堂馆所问题,就出现了“卢氏县委土坯房办公楼”、“武汉市委市政府大楼简朴陈旧”的正面典型。结果很多人不以为先进,不按媒体引导的方向予以正面理解。因为大家知道,中国整顿各级政府修建楼堂馆所由来已久,差不多是七八年来一次,仍然出现了乡镇级政府“天安门式办公楼”,政府办公楼成为本地标志性建筑,这个顽疾屡治不愈,愈演愈烈。推出土坯房、简朴陈旧楼,其实是为了以树形象,以平民心。很多人对这样的典型认为难以为鉴。他们说,为什么中央不能对各级办公楼作一统标准和规范审批,该怎么建就怎么建啊。

  据《法制日报》6月18日报道,美国地方政府修建政府办公楼,相互制衡的程序极为复杂。美政府部门是否需要修建办公场所,不是由政府的最高行政长官来决定。依照法律,最高行政长官根据政府10年规划需要,可以向预算的审批机构———地方议会提出建议,但不能以个人的好恶自行作出修建与否的决定。

  更重要的是,在作出决定之前,州政府“公共设施建设委员会”将举行听证会,邀请当地行政长官、建筑商和民众(包括支持的和反对的)出席,并在听证会上举行投票。如果某地在财政暂时不允许的情况下,议会还会考虑利用其他途径如租赁的方式解决办公用房问题。国会和地方议会管着同级政府的“钱袋子”,无论哪级政府,凡是遇到要兴建政府办公楼和修缮办公场所的项目,都要向国会或者地方议会申请资金,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原来,美国各级政府建不建办公楼,好人恶人并不由政府或政府领导人当,而是给了各级议会和群众代表,准确地说是让一个科学严密的机制在说话。难怪改革开放这多年,没有听说西方某国有哪一级廉洁政府的先进典型。而我们中国不一样,不修办公楼不管真实的原因是什么,在大杀豪华修建楼堂馆所等侈奢之风的形势下,摆到桌面上的说法总是领导人如何厉行节约,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更加需要它的地方去,但是知情人并不买这个帐。相反,如果哪个地方建起了标志性的办公楼,就是那个地方主要领导的面子,就是那级政府的一个政绩。

  由此想到了中国的雷锋漂洋过海到了美国的西点军校,曾经让国人津津乐道。诸不知,在英美法系的国家里,警察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就是雷锋的角色。老人小孩都知道,“有困难,找警察。”如果你不知道时间、不认路,甚至肚子痛,都可以向警察求助。英国人把警察看成是他们的朋友和帮助者,警察承担的是雷锋在我们国家所承担的使命。当然,美英警察的使命不是靠自觉自愿,而是国家法律规定并必须严格遵守的。所以,人家的警察没有放大自己行为的正面意义,媒体也没有靠他们去煸情民众去粉饰社会,也就没有像中国一样雨后春笋出典型,那儿没有也不需产生雷锋和吴天祥。

  欧美为什么没有中国特色的各种先进典型?一句话,依法治国,而不是靠英雄靠先进典型治国。因为别人有机制运行,因为各类职业人等忠于职守。在一个法制健全、各司其责的社会,别人不依赖具有中国特色的齐抓共管,不需要有人多此一举。一些照中国人看来可以感天动地的人和事,在人家那儿成了常态,中国式的英雄无用武之地。西方国家鲜有中国式的雷锋,也不需要包打天下忍辱负重的吴天祥。

  中国已经明确提出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法制建设放在更重要位置,但不必讳言,在当前社会文明发展水平的中国社会,英雄或各色先进人物还将继续发挥他们的“武功”,尽管他们身心疲惫、不堪重负。

  

(责任编辑: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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