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枪击案”就这样“画上句号”了?
作者:王琳“熊猫烧香案”:恶俗忽悠了法律与受害者
劫匪持刀砍人是对城市的侮辱
一直到两个多月后的1月9日,公众方透过尹方明家乡安徽的一家报纸,知悉这一案件的最新进展。据报道,尹方明的遗体已于2007年12月31日在广州火化。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在火化前,尹方明的家属已与广州方面就事件处理达成一致。尹方明遭警察枪击身亡事件“或将以这种低调方式画上句号”。(《安徽商报》1月9日)
“广州枪击案”首先是一个公共事件,而不仅仅是一个民事赔偿案件。“广州枪击案”的核心是当事警察开枪的合法性以及相应的责任追究。希望调查进展能公布在阳光下。
警察开枪、街头命案、医生的假军牌,这其中任意一个都充满了新闻点。2007年11月13日凌晨发生在广州珠江医院住院部附近的两声枪响,将这些因素组合到了一起,迅即引发舆论关注。
在今天这样一个信息社会里,传媒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有关部门的作为。事隔一天,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即发出通报,称省、市领导及上级政法机关对枪击事件高度重视,由市委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与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经成立,正严格依法迅速开展调查。
从对事件的回应速度来看,广州公安机关应该说是及时的。然而,这个“联合调查组”自成立,甚至广东省一位副书记表示一周内将有结果后,在公共传媒上却没有看到该案件的调查进展情况,“尹方明事件”迅即沉寂下来。
公众为什么会关注“广州枪击案”?作为一个公共事件,公众并非仅关注受害者家属对事件处理的意见,而更关注司法公正的达成以及司法纠错机制的有效运转。这一公案中警察开枪是合法还是非法,是调查组有必要向公众交待的关键问题。如认为合法,事实和理由何在?如认定非法,开枪者的法律责任又如何承担?对这些问题的调查及处理,须及时向公众———而不仅仅是向受害者家属交待。
当然,尹方明的家属与有关部门就事件的处理提出意见或建议,是其权利所在。包括对“广州枪击案”中可能产生的国家赔偿以及民事求偿,被害人家属也完全可以在法律的范围内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达成一致。但更应看到,“广州枪击案”首先是一个公共事件,而不仅仅是一个民事赔偿案件。“广州枪击案”的核心是当事警察开枪的合法性以及相应的责任追究。
无论是合法性认定,还是对当事人的处理,都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来确定。如果开枪系合法,即便被害人家属强烈要求处分警察,法律也应坚持原则不予迎合。如果开枪系非法,即便被害人家属放弃对这位警察的追究,有关部门仍应严格按照法律予以处分。无论何种情形,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都不依被害人家属的态度或要求而有所变化。因此,“广州枪击案”的处理,不能因为被害人家属与有关方面“达成一致”了,就“低调地画上句号”。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已经耳熟能详。对“广州枪击案”的调查及处理,是国家权力的具体表现。人们希望,对“广州枪击案”的调查进展也能公布在阳光下。
- 01/11 05:54媒体:望“广州枪击案”调查进展能公布在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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