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围殴致死,城管是如何执法的

2008年01月09日08:24  来源: 新华网  
  陈一舟作者文集

城管粗暴执法有损市容。(资料图片)

  1月7日下午5点,湖北天门市湾坝附近,一名男子用手机拍下城管执法人员粗暴执法过程,因拒绝删除图片,而遭到围殴,在送到医院后不幸死亡。(《楚天金报》1月8日)

  又是一起城管暴力致人死亡悲剧!

  近年来,关于城管野蛮执法、暴力伤人的事件屡屡发生,而在每一起暴力事件之后,也总会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湖北天门这起暴力事件,同样如此。

  在离奇的愤怒和对不幸死难公民的痛惜哀伤之余,笔者忍不住再次追问:城管暴力执法何以屡禁不止?

  有一种“观点”认为:城管被赋予的职责太多但权力却太小,往往只有劝说、暂扣物品和罚款等权力。为了达到执法效果,城管往往采取一些超越权力之外的手段,再加上城管队员的素质良莠不齐,就更使得暴力行为有了可能。

  城市需要管理,但城管首先需要“法治”。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曾经说过,“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或更严格地说,是人类设计的制约人们相互行为的约束条件。”在现代法治社会,制度的完美才能带来公共权力行为的完美——舆论关于“人性化执法”的诉求、呼吁也好,城管部门自身“文明执法”的权力自律也罢,都不可能从根本上“消灭”渐成权力痼疾的城管暴力。只有严格而严厉的法律制度,才能充当城管暴力执法的“终结者”。

  但愿城管暴力致人死亡悲剧不再发生!

 
(责任编辑:许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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