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了安溪地税收“小姐税”的权力?

2007年12月27日14:38  来源: 和讯网    作者:倪金节


  □马上访谈第186期

  编者按:据12月25日《市场报》报道,12月24日,福建省安溪县,新加坡商人王泉成站在自己斥资亿元兴建的明园大酒店前,苦笑着对记者说:“料理完酒店的‘后事’,我就该走了。”他说,8年前,自己兴建了该县惟一的四星级酒店,2003年开业后,却因不懂“潜规则”,不让吃“霸王餐”,不愿交“糊涂税”、“小姐税”,竟遭到了地税部门的报复性执法,导致事业难以为继,只能选择离开。造成王泉成如此无奈的原因是什么?此事件折射出地方行政部门和商家之间的哪些矛盾?为此,和讯网约请相关专家进行了访谈。

  嘉宾:

  毛寿龙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教授

  乔新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税法专家

  安溪地税局的行为充分表明税收系统问题很严重

  和讯网:8年前,王泉成修建了安溪县唯一的四星级酒店,惹得地税局里自局长以下人众纷纷跑来吃“霸王餐”。仅去年1-3月份,安溪地税局在明园大酒店白吃白住,消费了18289元,而明园大酒店“不识趣”地上门讨账。结果讨来了“执法大检查”,重重的罚单告诉酒店,要补缴税费和罚款187万多元。本来酒店照章纳税,为法律明文规定,谁也违犯不得。问题是,安溪县地税局开出的罚单列出了一部糊涂税帐,最匪夷所思的当属“小姐税”。怎么看待安溪地税部门的行为?

  毛寿龙:吃“霸王餐”肯定是不对的,企业有权利要回“霸王餐”的费用。如果官员去吃“霸王餐”,而企业却不要回费用,那肯定是暗中操作的。政府官员都这样做的话那还得了,如果官员都可以到餐馆吃“霸王餐”,那有点权有点势的人,手上有枪有刀是不是也可以去吃呢?那不是就成强盗了,这肯定是不行的。而且政府的税收应该是公开公正公平的,随便可以征收的税种,肯定是有问题的,政府的税应该规范化。“小姐税”肯定是有问题,因为“小姐”肯定是非法的,如果去征税那更是非法了,不能说你偷东西了要征“小偷税”。

  和讯网:从税法的角度该如何解读?

  乔新生:这个事件至少能说明三点问题。第一,我们国家税法中关于纳税的幅度偏大,相关的税收法律不科学;第二,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它们可以随意地增加或者减少罚款或寻租的数额;第三,我们国家尚未建立起一个社区自治原则下的税收监督法律体系,现在的税法只规定了纳税人的义务,却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以至于老百姓应该纳多少税,纳了税干什么老百姓都不知道。地税作为地方政府收的税,当然得跟地方老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应该是可以量化计算的,我们国家的税法还没有体现民主原则。

  和讯网:地税局的解释叫“酒店行业一些高收入服务人员劳动报酬的个人所得税”,你怎么看?

  毛寿龙:个人所得税怎么征,你要按照国家税法来征。比如“小姐”坐台一个月几千块钱,但这是一种临时性职业,没有劳动合同,不可能说天天坐“小姐”。小偷也是临时偷,如果要征“小偷所得税”肯定是有问题的。这税肯定是拿不出台面的,也是经不起检验的,任何国家的税收至少是公开、公平、公正的,经得起法院的检验,经得起道德的考验,也要经得起舆论的检验,而且还需要有法律依据,不能随便征税。从理论上来讲政府的税收至少是要争得老百姓的普遍同意,这样的话才可以去征税。而且收税是需要有理由的,你不能没有理由就想征税。

  地税局断酒店发票是在公报私仇

  和讯网:那安溪县地税局的行为是否属于报复性执法?

  乔新生:从现在披露的信息来看,虽然上级部门目前还没有调查,也没有得出他们在违法行政的结论,但是如果一旦确定是属于违法行政,比如说收“小姐税”,那显然就是一种报复性质的执法,就是由于自己没有得到好处,就乱用公权变本加厉的来惩治纳税人。

  毛寿龙:如果不让吃“霸王餐”就去征税,那的确是在滥用国家权利,公报私仇了。

  和讯网:王泉成在拿到泉州市地税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之后,由于罚单中许多项目是无中生有,让人搞不懂;并且还不能对账,只笼统告诉该缴的数字,所以拒绝缴纳。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地税局竟以不卖给酒店发票的手段来制裁,导致酒店难以正常经营。地税局断酒店发票的行为是否合法?

  乔新生:我们国家没有这样的法律,就是企业少交税,税务机关可以找你去吃“霸王餐”,多交了税,税务机关说一句“对不起”就完事。但现实生活中却出现了这种事情,这是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平衡所造成的。虽然国家税收征管法规定,如果纳税人没有按时纳税是可以采取相应措施的,断酒店的发票也是措施之一。但问题是安溪地税局你征收的税款本身就有问题,纳税人拒缴是有理由的,因此安溪地税局这么做是不妥当的,至少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

  和讯网:明园大酒店与当地两级地税部门之间的纠葛,目前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应该如何全面有效地处理本案?应该有谁来对本案进行定性,以保证双方的正当权益?

  乔新生:有两个途径,一个是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依照国家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而且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的时候,连同征税的红头文件都可以请求上级机关来审查,我建议新加坡的朋友可以试试这条路。第二,就是提起诉讼,如果通过行政机关解决不了可以打官司,在诉讼的过程中向法院出示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毛寿龙:我个人的建议是从安溪那能撤出来就撤出来,赶紧卖掉酒店,去找投资环境,经商环境好一点的地方继续发展,也不一定非要回新加坡,中国还是有许多经商环境好的地方。


(责任编辑:倪金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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