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花瓶”印象独董制度待变
作者:皮海洲据12月6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为了彻底改变独立董事分散、缺乏独立性的局面,最近200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联名上书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希望能够在证监会的支持下发起成立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协会。
自2001年中国证监会推出《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来,“独董不独”的问题,就成了上市公司中非常普遍的一个问题。独立董事也因此被称为是“花瓶董事”。有调查数据显示,自独立董事制度推出以来,有33.3%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从未投过弃权票或反对票,35%的独立董事从未发表过与上市公司大股东或者高管等实际控制人有分歧的独立意见,以致“独董不独”的问题在股市里见怪不怪,投资者也不再对其抱有任何的幻想,只是如此一来,独立董事的作用何在?独立董事本身是不是也变得可有可无了呢?
这无疑是让独立董事们倍感担心的一个问题。11月初,有权威证券媒体报道,监管部门正着手研究让机构投资者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独立董事制度的否定。机构投资者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理由主要有两条:一是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二是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流通股股东的话语权。而这两条实际上正是证监会赋予独立董事的责任所在,白纸黑字地记录在上述“指导意见”里。因此,此次上书要求成立协会,实际上是独立董事们应对现实压力的反应。但是,独立董事不独立的问题,显然并非是成立一个协会就能解决的。
独立董事不独立的原因在于:一、独立董事大多数都是由大股东或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的,本身就没有独立性。二、独立董事拿的是上市公司的钱,自然要看上市公司与大股东的脸色。三、独立董事的资格存在问题。比如,年龄老化、不懂专业,仅仅因为是一个地方名人,所以请进来充门面。再如,有的独立董事本身就是另外一家企业里的大股东,代表的是大股东的利益,这样的人又如何替中小投资者说话?
正是基于这样一些原因,独立董事制度需要从多方面完善,拟议中的协会如果要成立,必须被赋予更多的职权。例如,有权向上市公司选派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必须全部由独立董事协会选派,以确保独立董事与大股东之间无利益关系。有权按规定向上市公司收取相应的会员经费,独立董事的工资全部由独立董事协会负责发放,并将公司的经营业绩与独立董事的收入挂钩,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给出重要咨询、建议的予以奖励,而公司发生“内部人”关联交易等监管问题的,独立董事也要承受处罚。最后,协会对独立董事的资格要进行审查,在德行和业务上进行必要的把关。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监管层引进独立董事制度的初衷,真正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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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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