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增加廉租房的四种途径

2007年12月04日18:54  来源: 光明网    作者:艾琳

  廉租房是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的重要管道,如何才能把文字、文件上的廉租房变成现实的廉租房,让老百姓看得到、摸得着、享受得起,是各级政府必须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的问题。

  就目前而言,笔者认为,有这样四种途径,可以有效解决廉租房问题,至少可以克服暂时的困难。

  首先,没收闲置的开发用地,用于廉租房建设。炒地、捂地,已经成为许多开发商牟取暴利的惯用伎俩,特别是在目前用地紧张的情况下,一些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开发商,纷纷把开发用地故意“闲置”起来,以待房价进一步上涨时获取暴利。面对这种状况,各级政府及执法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大开发用地的检查力度。凡是开发用地拿到手后,两年内没有开发的,政府应当予以没收。没收之地,用于廉租房建设,以增加廉租房的供应量。

  第二,低价收购甚至没收空置房,增加廉租房供应。一方面老百姓买不到合适的房,另一方面,却存在大量的空置房,这就是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现状。造成大量空置房的原因,不是供过于求,而是房价过高或开发商捂房惜售。因此,对目前市场上的空置房,各级政府及执法部门,应当采取强制措施,按照空置时间长短,实施政府强制收购甚至没收,所收购和没收的空置房,一部分用作经济适用房销售,一部分则用于廉租房。

  第三,政府通过收储的方式,储存廉租房。据《新闻晨报》报道(11月30日),上海市使用20亿元公积金收益资金收储廉租房源工作已经启动,今年年底前将完成50万平方米廉租房源的收储工作。据了解,10、11两个月,已经有效签约15万平方米,而且收储的廉租房70%是现房。上海的做法,为如何有效增加廉租房的供应,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据了解,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各级政府80亿元住房公积金收益,也将全部用于廉租房保障。那么,是否也可以借鉴上海市的做法,采取收储方式,储存廉租房呢?

  第四,政府投入,建设廉租房。廉租房建设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财政的投入,是难以满足现实的需要的。因此,各级财政应当从现在起,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住房保障预算,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廉租房建设。资金的来源,可以主要从各级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住房保障基金一旦列入预算安排,谁也无权挪作他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理,以保证廉租房建设的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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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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