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辞职门”事件:吃力不讨好的决策

2007年11月07日19:19  来源: 和讯网    作者:谢剑


  华为行为不算违法

  和讯网:这次华为的事件从法律角度来说有没有什么触犯法律的地方?因为我们知道深圳相关的部门已经介入开始调查了。

  蒋泽中:一般按照法理来说,法的执行日期还没有到,在执行日期之前跟相应规定不相吻合的一些行为可能就不容易受到新法的制约。

  第二,如果说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制度有一个长远的界定,比如说今年11月份要进行资源重组,它这个出台于新法之前,那就不能说存在违法的主观故意。据我知道有些企业是有人力资源规划的,几年要有资源的重新配制,这是一种激励和凝聚的方式。但是国内企业这方面做的很少,既使做了可能也没有宣传,再加上这么一个微妙的时机,这几个因素凑一起就可能给大家形成这样的理解。你可以这么理解,但是真正是不是这么回事还要调查以后才知道。我们有的大型企业五年十年的人力资源规划是有的,他就会规定一个日期,日期可能相对模糊,但是会规定上半年或者是下半年做这个事情。现在是十月份,这个时候正是为明年的人力资源做准备的时候,这个时间选择应该说不是没有道理的。

  会引发解雇潮吗?

  和讯网:那华为作为一个标杆企业,他的一举一动大家更容易注意到,华为这种做法有没有可能被其他企业去效仿?

  左祥琦:我觉得不太可能,华为的做法我也不太赞成。因为你想哪个企业会说拿十亿做这个事情,去效仿它。这个事情为什么社会那么敏感呢,首先是这个做法超常规,提前辞职是超常规的。还有在《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前做了这么个事情,所以大家就会有很多的联想。当然这种做法从法律上来讲肯定不能说是违法的,因为他没有逼每个员工去辞职,而是给你一种好处来诱导你。这种诱导你愿意选择是你自己的事,你还拿到了好处,最后工作也许多丢,你说违法肯定是不存在的。但是大家一定会想资本家不会拿十个亿给大家好处,最后你没有好处。那么你的好处是什么呢,最后大家就开始联想了。你为了给大家一个小的甜头,结果你得到了更大的好处,这是大家的一种猜测。为什么很多企业不太会效仿华为的做法,因为他们根本看不到企业能够得到什么真正的实惠。

  这个事能说明什么问题呢?就是说老百姓觉得可怕在哪呢?华为连辞职七千人都可以做到,你企业的资本和力量也太大了,所以老百姓就会觉得这样强势的企业对于员工来讲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所以大家很担心劳动者权益的问题。但是我觉得劳动者权益将来的问题可能会越来越多,这些问题也不是说没有办法解决,我个人觉得是没有找到一个真正有效的方法。因为我们现在从立法、政府监管这方面都用了手段,而且用了很多年。但是我们会看到它有一定的作用,这几年非常不错。但是接下来还会有很多的问题,你还要这样去解决,可能也不一定最终就可以得到理想的东西。真正理想的状态是什么呢,是说我们应该慢慢扶持劳动者,让劳动者建立一种群体意识。就是说企业内部通过建立群体劳动关系来达到和企业、员工的一种制衡。

  和讯网:是借助工会吗?

  左祥琦:就是劳动者的维权组织,也可以说是工会。这样群体关系的建立,其实是真正可以改善劳动者弱势地位的手段。因为一个员工对于企业来讲弱势是天生的,你通过立法和政府监管是没有办法改变的。我们说政府监管仲裁和司法都是什么保护呢,我们叫他事后或者是辅助性的保护。将来最好的办法就是我们像国外那样,你让员工引导建立一个群体保护自己,然后可以改变它的弱势地位,改变弱势地位以后就会起到事先预防的作用,而且劳动者群体通过跟企业建立群体劳动关系,签订集体合同以后这个企业基本劳动者的权益被维护住了。我们现在把个体劳动合同弄的特别重要,而群体劳动合同把它边缘化了,我觉得这个思路是有问题的。

  和讯网:蒋老师您平时接触大企业也比较多,像一些企业看到华为这个举动以后,会不会也采取相应的措施呢?

  蒋泽中:不能,在物质上不一定有华为的实力,拿出十个亿来做补偿。我们以往的国企有过这样的现象,通常都是企业破产,或者是要拍卖的,换了一笔钱最后一次性了断。我觉得一般企业从这个角度不会仿效它,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左老师说华为是表现很不一般的企业,他能做到七千人都是自愿辞职的方式,这个一般企业也做不到。只要有一两百个人集体提出来不这样,这样他就会很尴尬,他所有前期的工作由于不一致的声音出现,应该说就会变的不堪一击了。员工资源按照新法规定,应该说是不违法的。因此这个力量不是一般企业能有的,这几年华为负面的新闻不断,比如说因为劳力猝死,还有因为工作死在工作岗位上的现象有一些,这些给给华为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因为我是在高校工作,我们现在很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对华为的向往程度还是很高的。这就说明他还是有他可信任之处,这七千人同意用资源的方式跟你结束前八年的关系,然后重新开始,重新进行岗位配制,这恰恰体现了就是他对华为的认同,甚至是对管理层的信任,觉得你不会亏待我才会这么做的。如果我知道马上面临的就是任意宰割的情况,没有一个人会说把脑袋放在你的案板上。我觉得我们目前国内的企业能达到这个程度的并不多。

  和讯网:这是不是一种变相裁员呢?

  蒋泽中:不能这么说,因为我们国有企业有用过这一招。这一招应该说从增加人力资源的流动性和竞争性角度来说我觉得是无可厚非的。我觉得华为前几年某一个部门带头搞过这个东西,就是我辞职以后重新竞争上岗,这个还被华为老总作为一个典型事例在公司宣传过。就是说这次行为跟那次行为应该是有一些关系的。可能感受到上次那样一种行为带来的积极作用,所以这次应该说把规模做的更大了。那次我记得是中层内部发起的,这次是高层。刚才我说了你现在还不能断定华为人力资源重新配制的方式就一定是冲着新《劳动合同法》,因为刚才我们讲了,那个事发生在2000年左右,现在已经六七年了,他能预计到七年之后《劳动合同法》出台吗,我觉得这个是不太可能的。

  华为犯了大失误?

  和讯网:“华为门”事件对华为本身的企业形象会不会有影响?

  左祥琦:我觉得华为的决策应该算是比较大的失误。像他们说是为了打破工号制度,我觉得这个成本太高了。很多媒体问会不会有其他企业效仿?我说他花十亿人民币弄得很多人都骂人他们,这样的败笔谁会效仿呢?我觉得这个举措本身就是欠思考的,我估计他们现在可能也后悔,但是现在可能也来不及了。这样一个不成功的案例应该其他企业效仿的可能性不大。

  和讯网:我们看到华为在2号接受记者采访,他们说这次的目的不是为了规避新的《劳动合同法》十年大限这块,只是一个正常的人力资源调整。刚才两位老师也说了,可能这个事情最后还需要时间里证明到底是对是错。因为今天时间关系就先聊到这里,下次我们再就这个话题进行讨论。谢谢两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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