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辞职门”事件:吃力不讨好的决策
作者:谢剑□核心访谈第15期
编者按:今年9月底开始,华为共计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相继向公司提交请辞自愿离职。这次大规模的辞职是由华为公司组织安排的,辞职员工随后即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唯一的变化就是再次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工龄。全部辞职老员工均可以获得华为公司支付的赔偿,据了解总计高达10亿元。
华为此举是否是为了规避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新《劳动合同法》真是洪水猛兽吗?据了解,目前,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华为辞职门”事件会给其他类似企业带来什么样的思考?以下为本期和讯网核心访谈实录。
嘉宾:
蒋泽中:首都经贸大学教授、民私营经济专家

左祥琦:劳动法专家,资深劳动争议仲裁员,律师
和讯网: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这一期的和讯网核心访谈栏目。我们知道最近华为7000多名员工辞职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这个事件到底是华为在规避新《劳动合同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还是为了优化企业本身的人力资源配置呢?今天我们请了两位专家做客和讯。首先是首都经贸大学教授蒋泽中,也是民私营经济专家。还有一位是左祥琦老师,他是劳动法专家,也是资深的劳动争议仲裁员。
华为事件难脱规避新《劳动合同法》之嫌
和讯网:华为这个举动到底是不是为了规避新《劳动合同法》?
蒋泽中:从时间选择和对象选择来看很难不让人理解为是有争议性规避新法。因为时间选择在新法颁布之后没有实施之前,对象选择的是工作8年的老员工,就是接近十年的员工。如果不是这样的对象选择,比如说是工作一两年的员工群体,我想大家就不会有这样的理解。
左祥琦:我们外界的猜测,包括对这个事情的看法,可能很多人会认为跟《劳动合同法》有关,但是这个事不让人联想也有难度,因为时间非常巧合。用华为的话说是为了内部人力资源整个队伍配制的改变等等,这种可能性也不是没有。就是说这个行为最后能把劳动法和合同法规避到什么程度,这个也很难说。我们首先说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再签合同的规定就不是一个新的规定,要说专门针对这件事来讲,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可能也不一定。它到底怎么想我们很难真正的看透,或者是就一定认定就是怎么着,这个可能也不是就是有根据。比如说这些员工在企业工作十年以上了,然后说你们之前的工作年限,因为我给了补偿金,所以这个就不算,那时候我们可以界定出来就一定是规避。但是现在没有下文,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至于你给了补偿金,你也辞职了,但是员工并没有离职,这个工作并没有断续。将来假设它想规避的话,到底能不能规避的了还是未知数。现在大家有很多的猜测,这种猜测也有很多的道理。我个人现在没有看到具体情况的时候,还不太好做特别准确的判断。
我们的解雇制度有问题
和讯网:新《劳动合同法》在明年1月1日进行实施,当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为什么企业会这么害怕这个条款?
蒋泽中:现在很多企业家感觉到这个问题没有自己相应的权益得到维护,所以应该说他们对这个条款有所反应,主要是因为这个原因。
和讯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法律上来说,应该算是跟国际接轨的东西,您能不能具体解释一下这个条款到底是什么涵义?
左祥琦: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同的国家理解是不一样的,但是有一点是共通的,就是说双方当事人不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这种合同从人力资源的角度来讲,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资关系是非常好的选择,比短期的合同有很多种优势。但是我们国家现在为什么很多企业不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对企业有好处呢?我认为这个是没有问题的,有问题的是我们的解雇制度,我们的解雇制度跟很多的国家是不一样的。有些企业认为这个解雇制度对他们不利,因为我们国家规定的解雇制度,企业解除一个员工的劳动合同是比较难的,法律规定了非常严格的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企业才能解雇员工。对于大部分的员工这些条款是用不上的,如果你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企业就会想如果这个人没有办法让他走,我让他走又不符合法定的条件,他自己又不愿意走,这个事情就比较麻烦。所以为什么劳动法实施以后这么多年我们国家还停留在大量的短期合同上,“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比较少的。国外大部分都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少量是有期限的。所以“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没有问题的,只是企业比较怕我们的解雇制度,然后就会产生这样的恐惧感。
现在企业是你的合同一年内我定了,你的表现又不是很好,我也没有办法按照严厉的解除条款解除你,我大不了就可以忍一下,等时间到了再解雇你。我个人觉得为什么大部分企业,或者是很多企业担心的就在这里。
和讯网:这种担心蒋老师您怎么看?
蒋泽中:这是一种常见现象。企业现在面临一种状况,就是他想留的人留不住,他不想留的人反而留下来了,这样企业的人力资源配制就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如果企业在这方面选择余地小的话,那么内部资源固化的现象就会出现。这时候你就要考虑打破铁饭碗的问题,刚才左老师讲我们较长一段时间也施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国有企业一般都是这样的,但是有一种变通的办法,比如说内退。如果员工不接受内退的话就给员工换一个比较差的工作岗位。我觉得这样的政策也不一定不利于资源的优化和合理配制。
和讯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来说会形成员工“铁饭碗”的情况吗?
蒋泽中: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已经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我是老员工,我没有犯什么大错你不能开除我。我工作也出勤,还有很多企业绩效考评和内部感觉并不是很科学,这样就会产生内部的环境和氛围,对那些更优秀的人才来说形成比较恶劣的环境,这样那些人就留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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