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斗地主”能否降房价?

2007年10月30日15:07  来源: 和讯网    作者:谢剑


  □马上访谈第145期

  编者按: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日前在对近期土地调控政策进行解读时强调:各地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重点对囤地开发商进行查处,为此国土部门制定了“每宗地的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等4条详细的方法限定开发商囤地。这些方法是否能奏效?对房价稳定是否能期作用?和讯网对有关专家进行了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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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宾:

图:张琦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副院长

  张琦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副院长

图:冯科 北京大学经济所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冯科 北京大学经济所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开发商用地首先要厘清产权关系

  和讯网:国土资源部第1条方法是要求实行“净地”出让,就是对拟出让的土地,要在理顺土地产权和经济关系的前提下,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熟地,按"净地"分宗出让。这和以前有什么不同?

  张琦:因为现在市场上房价在提高,国家从土地总量上进行控制。控制以后有可能产生囤地,统一通过统一规划,把它变成熟地,便于更好地管理起来。

  冯科:因为涉及到国土政策,开发商要琢磨一下了。开发商必须厘清土地产权和经济关系的情况下出让,而不是说合作,比如说有的是村民用地,有的是国家划拨用地,有的是军队用地,开发商如果没有把用地关系厘清楚,这种情况下不能够出让。

  三无用地,无期限、无明确产权人,那就不能出让和开发了,比如土地属于村民的,村民没有全部通过,人有不同意见就不能出让;属于军队的,手续没办过民用也不能用,主要是厘清产权关系和经济关系,避免在三无划拨用地,军队用地,其他性质的用地上出现漏洞、腐败,或者低价买地这种资产的转移,出现这种情况。

  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能防垄断

  和讯网:国土资源部第2条方法是“合理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强调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以增加土地供应的宗数,吸引更多的中小开发商参与竞争。如何看待这一点?

  张琦:因为这几年土地转让过程中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很多大的开发商在招标和竞标当中,因为他的实力非常强,他的竞标价格非常高。竞标成功后他在开发的时候他可能再包出去,承包给别人,这样就形成一种不平等的竞争,使这个市场本身在招标一些方面已经产生了不公平,但是他拿去以后,他竞标来以后,他又开始在里面赚取其他方面的利润,成为二承包。

  因为竞标土地肯定需要很多的资金实力,如果没有这个资金实力你就没有这个机会,无条件进行竞标,变成小宗可能有利更多中小开发商参与进来。

  现在我们国家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包括出让,出让当中门槛提高,但是更多的开发商统一进行竞标,这样的话可以有一个竞争,就不是那么容易产生垄断了。

  冯科

  冯科:国土资源部的目的还是控制土地出让规模,不设置门槛,不要形成垄断。比如出让500亩土地,有实力的开发商可能有十个;出让800亩,有意投标的可能剩下两个;出让到1200亩的时候,可能只有一家来投标,这样的话就容易形成垄断,垄断就容易形成囤地。比如说北京朝阳的CBD800亩的出让土地要分成300个地块招标,这样的话就有更多中小开发商参与投标了。

  现在有一个现象,为了形成垄断和挤压别的开发商,一些大的开发商可能联手成立一个项目公司,比如一拿就拿2000亩地,其他人就拿不了,2000亩对一个项目来讲太大,没有必要。现在单个项目合理规划范围在技术上是容易定义的,比如说在CBD做一个项目,有四五十亩就是一个项目,没有必要800亩那么大。

  控制土地出让规模,避免单宗出让太大的土地,可以增强市场竞争性,打破市场的规模垄断性。

  规定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不超过3年的执行细节要不断完善

  和讯网:国土资源部第3条方法是“规定每宗土地的开发建设时间”,规定每宗地的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这相比以前的政策是否更加严厉?

  张琦:以前只有一个两年不开发要收回土地的规定,现在要求必须在3年完成项目,也就是说开发商再囤地往后拖的可能性比较小。

  这有一定目的,其实我们现在存在一个问题,好多地方整个土地供应量是比较充足的,但是在当中有意把土地开发的时间拉长,因为价格不断的在提高,越往后,开发商最后获得的利润越高,在这当中国家又没有进行特别的管理,要是3年的话,肯定就缩短这方面的建设周期,相当于加快了房地产住房供应的总量,能够缓解房地产的需求。

  冯科:这比以前严厉得多,因为现在有很多开发商利用项目的时间差来赚钱,他第一期开完以后,第二、第三期故意拖慢施工建设工程,老不完工,老不结算,他在捂盘,也在囤地。这样的话因为他前面卖的便宜,越拿在手上越赚钱,他有这种倾向。这样的话主要是为了消除开发商捂盘、囤地的现象,现在已经半成品当中要加快流转,增加供给,应该是起到作用的。

  和讯网:今年9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份《中国房地产企业竞争力研究报告》揭示了当前土地高度集中在大型房地产上市企业的现状。其中以广东碧桂园(2007.HK)为例,目前高达4500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足够其开发27年,囤地10平方公里以上的房地产上市公司不下10家。3年开发周期的政策对这些囤地的公司有什么影响?

  张琦:那对他们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肯定要再转让出去,否则就土地收回了。

  为什么开发商的利润如此之高就在这,开发商拿地三年、五年以后,房价三年、五年都翻40%、50%,土地的价格肯定也要翻这样的话利润非常高。

  实际上国土资源部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开发商拿的地,要么就赶快建设,要不就被收回来,国家再给别人出让,土地被开发商控制住是非常不合理的。这样可能会让开发商把一部分交回,一部分用于建设,留有余地。

  冯科:肯定对开发商压力很大,比如碧桂园27年的房子让他们三年开发完,这是不可能的。中间可能会妥协,可以持有,但是要交钱,要交土地闲置费。

  开发商会比较,是开发还是卖掉,如果值得开发他就留着,不值得开发他就卖掉,所以他会调整这个结构。但是不能够剥夺人家的产权,不能说碧桂园储备了4500万平方米的土地,3年不开发就没收,因为人家交了钱,至少一个是强制拍卖,但是拍卖70%归他,他可能土地升值也翻了一倍,对他有一个补偿。对他前面的产权应该予以追认,确认他保护,但是对他这种行为应该征收一些费用,以减少随便拿地的倾向。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开发商会想很多对策,比如他会在股东内部故意打一个官司,把这个产权弄的很复杂,等待法院判决,他就可以变相囤地。

  有可能当地政府也配合,等开发商想开发的时候他有意撤诉和和解,在法律上也很多漏洞的,他在执行当中有很多漏洞。

  国土资源部的政策表面很严厉,实际操作细节不太容易,因为地方政府和开发上有利益相关关系,他会帮他想办法,比如打官司告对方一下,申请要求法院冻结这块土地,冻结了政府也不能转让,冻结以后官司就一直没完没了,打官司的成本低于交闲置费,到了他认为可以开发的时候他就和解,然后去政府解除诉讼。


(责任编辑: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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