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开着奔驰宝马要房子”现象

2007年10月29日15:34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作者:段兴焱

  据南方网2007年10月26日报道:“我们有的公务员,拿着政府的租赁屋去挣钱,这是非法占用政府资源。”昨日,在听取深圳市政府向新加坡派出的跨海取经团考察汇报时,深圳市长许宗衡专门就新加坡住房保障制度中对骗取政府廉价公屋者进行严罚的方式加以强调,严格要求在深圳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项目中,必须坚决杜绝“开着奔驰宝马要房子”的现象。

  对此,笔者不禁拍手叫好!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少数公务员,“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拿着政府的租赁屋去出租挣钱,自己明明已经分到房子了。” 全然无视廉租房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其重要性并不仅仅体现在民生方面,也体现在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方面。

  我们知道,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是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在这方面,一些国家和地区给我们做出很好的示范作用。例如,香港把公屋当成公共物品来提供,采用收租金的市场化手段,目的在于防止有人“搭便车”。新加坡则对伪造个人资料、骗取政府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的出租屋等骗购骗租现象,进行严格的惩罚。

  让老百姓特别是困难群众“居者有其屋”,能够安居乐业,这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廉租房等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一直缺少明确的硬性指标,更多的都是原则性规定,这使得廉租房制度缺少足够的刚性,而制度学研究告诉我们,只有刚性的规定才能真正被遵守。深圳之所以出现“开着奔驰宝马要房子”现象,正是基于这方面的原因。

  今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把廉租房覆盖范围从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并“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这既是中国政府全面建立城市住房保障制度的框架性文件,亦是堵住“开着奔驰宝马要房子”者的必经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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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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