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黑巴”,车主谋生权利不可忽视

2007年10月19日08:42    作者:肖畅
  当我们说起武汉“黑巴”的营业者时,有的市民或许认为他们为了钱不惜违法营运,破坏城市交通秩序,影响着公交的正常营运。而据“黑巴”营业者讲述,他们大都是当地村民,由于没有土地耕种,生活困难,“一台车往往就是一家人的生活来源。”

  在谋生的问题上,“黑巴”的营运固然违法,却并非能简单地视为不道德的事情。人总有趋利的本性,而谋生更是一种生而存在的基本权利。但是,无证运营,终究让他们处于“违法”的尴尬境地,也在影响着城市的公共交通。“黑巴”治理,若从民生权利的角度寻找对策,一方面当然要照顾市民乘车的便利,另一方面也更应考虑“黑巴”车主的生存问题。

  这不禁让人联想到当年武汉治理“麻木”的情景。1997年以前,治理“麻木”的方式是靠着罚款和对“麻木”的围追堵截,但屡禁不止。随后,“麻木”上了牌照,合法化运营。不过,“麻木”对武汉公共交通和城市环境带来的影响,也仍然一直困扰着人们,且“无证麻木”查无可查。直到2003年,武汉市政府筹资近2亿,用“赎买”的方式收回“麻木”的经营权,并给予生活上的妥善安置,“麻木”成功退出武汉大街小巷。

  这是武汉市政府一次成功的“市场谈判”,效果极佳,而且因“麻木”治理而可能带来的交易摩擦几乎做到了最小化。当然,“黑巴”治理并非要以同样方式,但确有可资借鉴之处,比如换单纯打击、管制的手段为更灵活、更人性化的手段。将“黑巴”车主视为“理性经济人”,尊重他们的谋生权利和合理利益诉求,“黑巴”问题将能找到新的突破口。

  当然,是用“市场谈判”的方式让“黑巴”退出运营,还是将之纳入成为公交体系的有益补充,给予合法化生存的空间,或值得商榷。许多“黑巴”车主希望合法化运营的想法也颇值得关注。所要考虑的是,无论是“禁麻”还是治理“黑巴”,问题归结到最后,都离不开市民出行的公共利益与车主生存的私人利益之间的平衡。“黑巴”如果能合法运营,如何规避目前存在的超载、中途弃客等一系列问题,都有待管理部门合理的引导与规范。

  “黑巴”合法化的一个途径,也即在公交领域注入私人资本因素,给相关车主提供参与公交运营的合法渠道。其实,一些城市已经有过类似尝试。稍有关注的人或许记得,多年前北京曾为私人资本能否投资公交领域而展开大的论争。而摆在眼前的例子是:1999年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讨论通过了企业改组改制方案,实行“主辅分离,优势互补”,其中包括引入民间资本发展城市公交,效果颇为不错。即使武汉本地,也不乏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合作运营的先例。注入私人资本,规范化管理,给予他们经营渠道的同时,也赋予同等的公共责任,明确服务的承诺,如此才能确保其能成为城市公交体系的有益补充。

  不论以何种方式,管理部门最后都要平衡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因此,有效治理“黑巴”,既要以城市公共交通的秩序为前提,也要兼顾到私人谋生乃至谋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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