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守护、摄像头以及公民社会的重建

2007年01月10日08:03    作者:郭松民
  今天看到两条新闻,心里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一条是安徽省六安市在发掘一座西汉诸侯王大墓时,当地警方派出大批警员手持微型冲锋枪守护在古墓发掘现场(1月8日国新图库);另一条是广州在禁摩后,出于对犯罪分子可能向公交车转移的担心,准备在每一台公交车内都安装摄像头(1月8日《南方都市报》)。

  之所以会有怪怪的感觉,是因为一方面似乎很难否定这些措施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又觉得有点不太对劲:不过是在自己的国家搞一次考古活动罢了,怎么就搞得如入敌国、如临大敌呢?在广州,犯罪分子不仅有可能向公交车上转移,也可能向公园、浴池、居民小区等任何他们认为可以得手的地方转移,难道要让城市的每一寸土地都处于摄像头的监视之下吗?谁愿意生活在一个到处都是枪口,到处都是摄像头的社会里呢?

  更让人感到不舒服的是,警察持枪守护,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对象,实际上预设了周围的民众都是潜在的文物抢劫者;公交车里装摄像头,针对的也是不特定的对象,实际上预设了所有乘客都是潜在的小偷,警民关系越发显得对立和吊诡。这种趋势如果发展下去,我看很有可能陷入一个恶性循环:民众越是不被警察信任,就越是难以和警察合作;而警察越是得不到民众的合作,就越是依赖武器和技术装备——这条道路的终点,就是“警察国家”。这对所有的人来说,可能都是一场噩梦!

  所幸今天还有一条新闻,让我看到了走出这个恶性循环的希望:南京市有关方面打算在紫金山规划酒吧休闲街,但却受到了该市紫金山生态环保志愿大队等五大民间环保组织的反对。它们联合向国家和省市环保、建设、规划等部门寄出了一封名为《钟山风景区进行大规模开发需慎之又慎》的吁请书(1月8日《东方早报》)。

  这件事情表面上和社会治安无关,但如果暂且不考虑这件事的具体内容,那么我们看到的就民众对社会公共生活的热情和积极主动的参与的精神。显然,这种热情和参与精神不仅可以被用在环境与生态保护方面,也可以被用在社会治安方面。具体来说,如果绝大多数的民众都认识到文物是属于国家的,而主动起来参与发掘现场的保护,那么荷枪实弹的警察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的了。同样道理,如果大部分市民在看到小偷时都能够挺身而出,则小偷也就成了过街老鼠,无处不在的摄像头也就没有必要了。

  当然,一盘散沙的原子化的个人是无法承担起这些责任的,他们反而容易陷入某种“囚徒困境”而不得不做坏事。只有民众能够按照某种正当的价值理念(比如环保、治安等)在法律的框架内被组织起来,他们才能够承担起这样的责任——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公民社会”。成熟发达的“公民社会”不仅能够有效的减轻国家机器的负担,更是天然地具有防止公共权力侵犯公民权益的功能。

  安徽省六安市警察那黑洞洞的枪口和广州公交车内即将出现的摄像头提醒我们,我们仍然生活在一个国家机器独大而“公民社会”发育不足的社会里。因此,我们现在需要的不是强化国家机器,而是一个“公民社会”的重建运动。可以预期的是,这个重建运动必然也是一个道德重建运动,社会风气的重建运动,是公序良俗的重建运动,而这条路的正前方,就是和谐社会,就是国家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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