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观察)历史问题还要“遗留”多久?
2004年02月27日09:59
如果不是赛迪传媒((000504行情,股吧))(000504)“不小心”把平安保险列入了前十位流通股东,平安保险的“小秘密”不知道还要守到何时?
消息既出,媒介与业内外皆高度关注。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质疑,平安保险公司的态度显得沉着冷静,颇有几分“胸有成竹”“有备而来”的意味。以“历史遗留问题”为借口为自身的违规行为开脱。只字没有提及客观存在的违规行为,姑且不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违规行为。
2002年10月28日重新修订的《保险法》第105条明文规定:保险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由此可以得出,即便是作为上市公司的发起人法人股股东,平安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方面也明显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至于持有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到目前为止也是相关法规不允许的。
据了解,1999年11月24日和2000年6月6日,保监会曾两次针对保险公司投资保险业以外企业的情况发出通知,要求各中资保险公司清理股市投资情况。《通知》明确规定:“各公司要继续清理持有的法人股和非上市公司普通股,在适当时机进行转让。凡在二级市场购入的流通股票,由总公司负责清理,限期转让,不得再买入。”
从以上两《通知》发布的时间,到如今已经有4-5年的时间了,但是,目前还有一些保险公司在上市公司中“留了一手”。据统计,平安保险除了在赛迪传媒有1008万股外,在北大高科、长百集团((600856行情,股吧))、ST猴王、红太阳、ST珠江等公司里仍持有部分法人股;中国人寿((601628行情,股吧))在工大首创((600857行情,股吧))、莱茵置业((000558行情,股吧))中持有法人股;中国人保在马钢股份((600808行情,股吧))、福建水泥((600802行情,股吧))、中海海盛((600896行情,股吧))、三联商社((600898行情,股吧))、中国凤凰、林凤控股等股票中持有法人股;太保产险在ST鸿基、ST吉发中持有法人股。是否还有类似平安保险的情况,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被动或者主动地成为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东的情况,相信随着年报的披露,如果持股比例在前十位的话,都将水落石出。
让人疑惑的是,在长达四五年的时间里,这些保险公司为什么还没有解决好这些个“历史遗留问题”?《保险法》规定:违规运用资金将“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据悉,平安保险公司预计今年5月在香港发行上市,上市进程已经进入倒计时状态,作为拟上市公司,尤其是拟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是每个公众公司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此举是否会影响公司在投资者心目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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